【简易磋商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办公区水电分项计量智能表具购置及安装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简易磋商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办公区水电分项计量智能表具购置及安装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办公区水电分项计量智能表具购置及安装改造项目进行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办公区水电分项计量智能表具购置及安装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2年5月27日前通过邮件方式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1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SW-CGSX-2022-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办公区水电分项计量智能表具购置及安装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简易磋商
预算金额:90万元,最高限价:90万元。
采购名称 | 采购预算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实施时间、地点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办公区水电分项计量智能表具购置及安装改造项目 | 90万元 |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建设要求,开展自治区税务局能耗数据统计监管分平台建设,为自治区税务局三个办公区(青年路、五星路、人民路办公区)安装智能计量表具等配套装置,监测三个办公区能源的使用情况,实现水、电能源的分项计量、实时能耗统计、能效评估和在线监测预警等功能。智能计量表具等配套装置1套,应用于3个办公区。 | 实施时间:项目整体服务期限为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安装设备的产品质量保障及数据调试服务售后期限为项目验收通过后2年。 实施地点:新疆税务局三个办公区(青年路、五星路、人民路办公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27日,上午11时至14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方式:请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报名资料扫描1份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发送到邮箱*********@qq.com,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6月1日16: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321号通宝大厦(人民路办公区)1808室。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时间:2022年6月1日16: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321号通宝大厦(人民路办公区)18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设定的最高限价:有,预算价为最高限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 于俊辉 099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瑞彤
电 话: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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