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2019-28号宗地开发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绩溪县2019-28号宗地开发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关于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的通知》(皖环函〔2021〕1010号)、《关于强化污染地块联动监管 坚决防止违规开发利用的通知》宣环函2021(125号)等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包括“工改商”“工改文”等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需责任人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2019-28号宗地开发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现规划为居住用地(R2),用途发生变更,按照规定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2年1月,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受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地块概况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方家源107号,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948.73m2,中心经纬度为:E118°34′40.61",N30°3′39.69",本次调查的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污染识别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开展时间为2022年1月22日、25日、3月7日。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及荒地;地块内已建为住宅,无固体废物填埋历史,无外来堆土,土壤无异味,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
地块周边历史和现状存在工业企业及货场,分别为县农资公司仓库、绩溪县站货场、安徽黄山恒久链传动有限公司(黄山链条厂),通过分析搜集资料及人员访谈可知,该农资公司仓库、企业及货场对本地块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根据对地块8个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重金属(铬、镍、铜、砷、镉、汞、铅、锌)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中一类用地筛选值及《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地方标准》(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未检测出明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主要结论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测,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边历史和现状存在工业企业及货场,根据现场踏勘及土壤快测数据得知,地块内土壤未发现污染痕迹。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采样检测,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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