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工作的通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驻济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联合招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开展驻济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采购联合体部分耗材联合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 驻济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采购联合体对本次联合采购品种目录所涉耗材进行联合议价、带量采购、以量换价。由驻济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联合招采服务中心(简称联合招采中心)承担日常工作并具体实施。 二、采购品种及约定采购量 (一)本次联合议价采购产品品种目录及约定采购量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 | 包装/规格 | 材质 | 约定采购量 (万只、万个) | | 1 |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 普通型 | 塑针或钢针,各规格 | PVC | 708.20 | | 2 |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 普通型 | 塑针或钢针,各规格 | 非PVC | 168.20 | | 3 | 一次性使用精密输液器 | | 滤膜孔径≤5um,塑针或钢针,带加药口或自排气 | PVC | 226.10 | | 4 | 一次性使用精密输液器 | | 滤膜孔径≤5um,塑针或钢针、带加药口或自排气 | 非PVC | 175.60 | | 5 | 一次性使用避光输液器 | 普通型 | 塑针或钢针,各规格 | PVC | 122.50 | | 6 | 一次性使用避光输液器 | 普通型 | 塑针或钢针,各规格 | 非PVC | 49.90 | | 7 | 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 | 密闭式安全型 | 各规格 | | 16.20 | | 8 | 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 | 密闭式普通型 | 各规格 | | 223.80 | | 9 | 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 | 开放式安全型 | 各规格 | | 9.40 | | 10 | 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 | 开放式普通型 | 各规格 | | 35.10 | | 11 | 输液敷贴 | 普通型 | 各规格 | | 399.90 | | 12 | 预冲式冲管注射器 | | 3-10ml | | 478.80 | | 13 | 一次性使用镇痛泵 | (电子持续性) | 储液部分≥100ML | | 3.30 | | 14 | 一次性使用镇痛泵 | (机械持续性) | 自控型 | | 11.50 | | 15 | 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包 | 普通型 | 含基本组件(12Fr-18Fr无菌导尿管,集尿袋,注入器,大托盘,硅油润滑棉球包,圆头镊子,尖头镊子,盖盘,包布。碘伏消毒棉球包需独立包装) | | 17.70 | | 说 明 | 1. 本目录中输液敷贴是指用于静脉留置针固定的透明敷贴。2. 本目录中预冲式冲管注射器包括预充式导管冲洗器,导管冲洗器。用于封闭、冲洗留置针或导管末端。3. 本目录中一次性使用镇痛泵包括电子输注泵、电子镇痛输注泵、一次性使用输注泵、一次性使用自控式输注泵等,用于患者手术后疼痛及其它疼痛镇痛时的药液输注。 | |
(二)约定采购量 本次联合采购的耗材,是根据驻济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采购联合体需求确定。在医疗机构报送的年度(12个月)总用量基础上,按80%估算约定采购量,医疗机构或其代表根据联合议价采购价格与生产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 三、议价范围 联合议价采购产品品种目录内,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在驻济省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市级及区县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名单见:济医保发〔2019〕11号)有采购使用的产品。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是指耗材生产企业,进口耗材国内总代理商视同生产企业。 (二)申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承认并承诺履行本公告各项规定及《申报企业须知》(见附件1); 3.三年内未发生因产品质量引发的医疗事故,三年内未被国家或省级药监部门通报; 4.具有本次联合议价采购耗材服务供应或实施能力,对产品的质量负责,按规定提供售后服务。 (三)申报产品品种是指联合采购品种目录范围内获得国内注册有效批件的医用耗材。以“报名截止日”为准,申报材料中涉及到的证书、证明材料等,须在有效期内。 (四)申报品种每品种提供3个样品,并提供说明文件、说明书、产品全貌照片等材料,同时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品种清单。 五、中选企业确定 (一)按价格确定预中选产品品种 1.申报价。申报价即申报企业的实际供应价,应包括税费、配送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不得低于成本价;申报价应体现本次联合采购所节省成本因素,原则上不应高于本企业同产品品种2019年10月31日在本省医疗机构最低供货价格。申报价降幅、最大降幅、平均降幅均按百分比计算。 (1)仅有1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价有一定降幅的产品,纳入议价谈判范围。 (2)2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价低的获得预中选资格,申报价高但有一定降幅的产品,纳入议价谈判范围。 (3)同一产品品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数≥3家的,申报价降幅由大到小前2名的,纳入议价谈判范围,其他按申报价由低到高在申报总家数×70%(四舍五入)以内的企业,纳入议价谈判范围。 2.议价谈判价。纳入谈判范围的企业及申报产品品种,统一进入议价谈判程序,企业谈判价不应高于申报价。 参考申报产品品种的最低申报价、最大降幅,平均价、平均降幅以及其他地区联合采购价,由专家与申报企业议价谈判,达成一致意见的,获得预中选资格,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弃选。 3.中选采购量。1家中选获得100%约定采购量;2家中选按申报价由低到高分别获得约定采购量的60%、40%;3家及以上中选时,最低报价生产企业、最大降幅生产企业为1家时,中选后获得不少于采购量的50%,其他中选企业获得剩余采购量;最低报价生产企业和最大降幅生产企业为2家时,中选后各获得采购量不少于35%,其他中选企业获得剩余采购量。 4.生产企业产品降幅以本地区2018年采购量由大到小前5名医疗机构(不足5家按实际家数)平均采购价为基准,由申报企业诚信承诺确认。 5.中选品种确定出现异议时,由专家集体讨论决定。 (二)弃选处理 若生产企业不参加或不接受议价谈判的,该企业产品作弃选处理,将影响该企业在本地区所涉产品的联合采购。 (三)预中选结果公示 预中选结果确定后,联合招采中心与预中选企业签订备忘录。在济南市医疗保障局等网站(http://ybj.jinan.gov.cn)公示预中选结果,并接受申投诉。 (四)中选通知 预中选结果公示期满后,联合招采中心将发布中选通知。组织签订购销协议并执行。 六、采购执行说明 (一)本次联合采购的耗材约定采购量,由驻济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采购联合体申报。 (二)本次联合采购结果执行周期中,医疗机构须优先使用联合采购中选产品品种,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 (三)医疗机构完成约定采购量的基础上,剩余用量可采购价格适宜的非中选产品品种,非中选产品品种使用量不大于中选产品品种使用量。 (四)原则上非中选产品品种医保支付标准不高于中选产品品种医保支付标准。 (五)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省相关政策调整,按规定执行。 七、采购周期 本次联合采购以结果执行之日起12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2020年2月执行采购结果。若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超过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届满后视情况延续采购合同。 八、公示及报名 (一)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0日——12月13日。 (二)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4日9时——12月20日17时。 (三)报名地点:济南市政务中心二楼31号窗口(济南市站前街9号)。 报名时企业一并报送:承诺函(附件2)、耗材申报信息一览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附件4)、产品样品3个、产品说明书等。驻济省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市级及区县医疗机构2018年采购量由大到小,前5名医疗机构(不足5家按实际家数)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议价谈判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耗材议价信息一览表(附件5)。申报企业应将耗材议价信息一览表一式两份分别装入2个小信封密封,再将2个小信封共同装入1个大信封,封口处须加盖企业公章。 相关企业需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响应,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十、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531- ******** 邮箱:jnlhcg@sina.com 十一、本公告解释权归驻济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联合招采服务中心。 十二、附件 附件1:《申报企业须知》.docx 附件2:承诺函.docx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4:耗材申报信息一览表.docx 附件5 耗材议价信息一览表.docx 驻济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联合招采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