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川1528破1号四川浦朝彩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件
(2022)川1528破1号四川浦朝彩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件
四川浦朝彩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件
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31日作出(2022)川1528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2022)川1528破申1号之一《决定书》,裁定受理四川浦朝彩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浦朝彩钢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四川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尽快推进重整的进程,现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具体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
(三)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意向(重整)投资人对浦朝彩钢公司情况有所了解,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浦朝彩钢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重整(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浦朝彩钢公司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四)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考虑参与重整(重整)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五)本次招募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注册资本 | 600万元人民币 | ||
成立日期 | 2014年 2月28 日 | 经营状态 | 在营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吴德明 | 营业期限 | 2014年2月28日至长期 |
行业 | 金属结构制造 | ||
股东比例 | 吴德明(100%) | ||
主要人员 | 吴德明(执行董事)、李翔(监事) | ||
注册地址 | 兴文县工业园区 | ||
经营范围 | 金属结构制造;钢结构生产加工及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电安装;管道安装;空调设备安装;C型钢设备安装;住人集装箱租赁及销售;加工及销售:各类门窗、不锈钢、彩钢板、夹心板、楼承板、岩棉板、建筑材料、五金材料、涂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主要资产概况(最终以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为准)
1.项目名称:浦朝彩钢公司
2.地理位置:坐落于宜宾市兴文县工业园区,位于整个园区核心区域,园区主干道与县域快速通道交汇处;距厦蓉高速江门收费站、S80古宜高速兴文收费站分别为12公里、14公里,交通区位优势明显,辐射川滇黔三省区域。
3.资产价值:进入重整程序前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市场价值为2100万左右(具体以重整期间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为准)。
4.查册显示的土地信息
序号 | 用途 | 坐落 | 权证编号 | 准用年限 | 面积(㎡) |
1 | 工业用地 | 兴文县太平镇工业园区 | 兴国用(2016)第*****号 | 2066/1/5 | *****.64 |
5.查册显示的房产信息
序号 | 产权编号 | 面积(㎡) | 房屋结构 | 当前用途 |
1 | 兴房权证兴文县字第*********号 | 4753.16 | 混合、钢结构 | 厂房 |
2 | 2344.98 | 混合、钢结构 | 厂房 | |
3 | 5870.64 | 混合、钢结构 | 厂房 | |
4 | 772.8 | 混合、钢结构 | 办公楼 | |
5 | 未办理产权 | 1600 | 混合、钢结构 | 厂房 |
6 | 未办理产权 | 600 | 砖混 | 宿舍楼 |
6.项目优势
(1)国家和政府支持:随着各地园区厂房的建设,对于彩钢结构的需求日益增大,国家政府也在大力扶持。
(2)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地处川滇黔结合部,业务辐射区域大。
(3)配套齐全:园区周边配套已日趋成熟,当地营商环境越来越好。
(4)升值空间潜力较大:随着西部大开发、成渝经济圈的大力发展,涉及市政、厂房建设需求越来越大,目前兴文县境内还没有其他同类行业规模超过浦朝彩钢公司;同时整个园区的优质土地已极度稀缺,其具备很大的升值空间。
(三)负债情况
管理人已经向浦朝彩钢公司债权人发布债权登记公告并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管理人共接受17户债权人申报的17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额********.83元。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资格条件和要求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备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认可本次招募流程,愿意签署保证承诺函,且提交的投资方案中不得另行设定投资的前提条件。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意向(重整)投资人最迟应于2022年6月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报名函;
重整投资报价函;
投资方案:内容包括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经营方案、员工安置方案;
主体材料: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或自然人签字确认且需提供原件核对);
授权委托材料:授权委托书(注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期限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送达地址确认书;
资信证明:企业法人上一年度及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保密承诺函;
参选保证金支付凭证。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缴纳参选保证金人民币 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保证金必须在2022年6月10日前汇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具体账户信息,请意向投资人直接联系管理人获得;未按期足额打入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加遴选。
报名方式
报名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向管理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需要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自然人报名的所有材料需签字按指印),多页文件加盖骑缝章。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应予密封,在密封袋上表明意向(重整)投资人名称(未按期提交以上全部文件,视为放弃参加遴选)。
报名地点
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鸿誉大厦十楼 四川晏州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联系人:叶律师182*****744
报名材料的提交及截止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2年6月15日18点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日均可报名。
比选时间及方式由管理人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组织安排。
参选保证金的退还
(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保证金由管理人在意向(重整)投资人确定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期提交《投资方案》;
2.意向(重整)投资人明确表示放弃投资的;
3.意向(重整)投资人经评审不符合投资人资格的;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意向(重整)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的;
3.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接到管理人《意向(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的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不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的。
七、其他事项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向当地政府咨询确认是否有相关政策要求或限制。
(二)招募期间如出现影响浦朝彩钢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的,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或者增加招募计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本案债权人可报名参加本次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
(四)遴选确定为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款。参选保证金不计利息。
特此公告
四川浦朝彩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标签: 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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