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关于平湖市财政局平湖市行政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维修的公开招标公告
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关于平湖市财政局平湖市行政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维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受平湖市财政局委托,就平湖市行政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维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平政采招2007-19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项目一行政事业单位汽车统一定点维修。
项目二行政事业单位汽车轮胎定点供应。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2、具有一类汽车整车维修,经营地点要求在平湖市行政区域内(项目一)
3、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轮胎动平衡及修补),经营地点要求在平湖市行政区域内(项目二)。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7年11月23日至2007年12月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平湖市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新华书店四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12月13日 9时
六、投标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四楼
七、开标时间:2007年12月13日 13时30分
八、开标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四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
交付方式: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维修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当法人代表不能来购买的,需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缴纳¥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3、2007年12月13日上午9时到企业进行现场考评。
4、招标文件附电子文档,投标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U盘或其他存储设备,以便拷贝电子文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地点:平湖市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新华书店四楼
联系人:小胡,小赵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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