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二期-Y07实验楼净化及机电工程(C2)
研究院二期-Y07实验楼净化及机电工程(C2)
(被邀请投标人名称) :
1.招标条件
本研究院二期-Y07实验楼净化及机电工程(C2)招标人为中创新航技术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研究院二期-Y07实验楼净化及机电工程(C2)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金坛区科教路166号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000㎡
2.3计划工期: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8月18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完成图纸及清单要求的全部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工作:洁净装修工程、材料/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气系统(含工艺母线)、动力系统、净化空调系统(含低露点除湿机)、PCW系统、废气处理系统、设备二次配等(具体内容见技术标准与要求),满足工艺及相关规范要求。(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自本招标项目在发布投标邀请函前3年的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提供自本招标项目在发布投标邀请函的前3年内(含发布投标邀请函之日)完成的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净化及机电工程合同复印件;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能满足资格审查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
3.1.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1.6其他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同投标邀请函一起发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在确定参加投标后向招标代理缴纳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江东大道1号J02办公楼2458。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函后,请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具体确认方式为通过邮件将确认通知(格式见附件)发送给招标代理。在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7.其他应说明事项:
7.1付款方式:
1、履约保函和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见索即付的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至少至2023年4月15日,币种同本合同币种,该保函须经甲方及甲方银行认可,履约保函金额等同合同价格的10%。甲方应于收到前述保函及预付款等额发票后3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
2、进度款:进度款为审计核准的当期工程款金额的60%,收到乙方开具对应金额的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经审计核算后当期进度款金额的70%(含预付款)。当进度款累计付款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70%(含预付款),甲方将暂停进度款的支付,以避免超额付款。
3、到货款: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依据合同的约定到货检查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对应金额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经审计核算后到货设备金额的60%。当到货款累计付款金额达到合同设备类金额的70%(含预付款),甲方将暂停设备到货款的支付。
4、验收款:在甲方对本项目的设备及安装工程最终验收证明书、审计结算报告后,乙方开具审计确认的合同结算总金额的剩余发票后30天内,甲方按照经确认的审计结算的合同总价扣除质量保证金及已支付的预付款、到货款及进度款后的余额支付验收款。
5、质保款: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保款,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发包人使用之日后 2 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6、但如果截止至本合同7.1项第1款约定的履约保函到期失效日为止,本合同项下之工程及设备仍未通过最终验收测试,则乙方应向甲方重新提交履约保函,该重新提交的履约保函有效期至少为工程及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本条所约定之验收款。
7、如果依据上述付款条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开具了100%的发票,这并不表示甲方也有义务向乙方支付100%的款项。甲方的付款义务均以满足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为前提。
8、支付方式:电汇或者银行承兑汇票。
7.2、支付方式其他约定:
1、当乙方收款账号发生变更时,需随付款资料一起提供《账号信息更正声明》,否则因乙方账号原因不能按时支付,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只在每月25日以转账方式集中付款(遇节假日顺延)。具体到账日期因银行结算原因略有滞后,乙方应查阅账户,甲方财务部门不接受此类咨询。
3、进度款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挂钩,报送工程进度报表时附质量进度报告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报告,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进度款。
4、各种对乙方的违约金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
7.3质保期:国家法规法规规定年限;
7.4质量要求:合格。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创新航技术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科教路166号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
自编1号6-8层
联 系 人:邢昕彤 联 系 人:王志成
电 话:189*****936 电 话:18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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