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天津市胸科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施工)天津市胸科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054005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和平施工[2022]050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市胸科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社会[2019]46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胸科医院 ,建设资金为 *****.44 万元,资金来源为 由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市财政资金和市胸科医院自筹解决: *****.44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4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胸科医院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胸科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模为*****.4平方米,项目位于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70号,东至复兴公园、南至西安道、西至柳州路、北至潼关道,规划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平方米,其中:延用综合楼建筑面积2397平方米;新建医疗综合楼,建筑面积为*****.4平方米;新建配套建筑,建筑面积为135平方米,总投资额*****.44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70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胸科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 升工程手术室净化工程,招标范围:天津市胸科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手术室净化工程,包括装饰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智能化自控工程、医用气体工程、设施柜、抗震支架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其中装修装饰部分投资额约:600 万元,智能化部分投资额约:270 万元,机电部分投资额约:1138.67 万元,净化区域面积:5032 平方米。总投资额2008.6668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2年06月30日 至 2022年09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5、其他资质要求:(1)本项目配备的正项目经理及副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5日 至 2022年05月31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1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05月25日至2022年0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各单位携带授权委托书(需写明联系人电话、身份证号、邮箱)、企业资质证书、投标确认单、文件费 1500 元/本,前往代理公司 B 座 313 室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胸科医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孙大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台儿庄南路261号
邮政编码:******联系人:陈孝先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远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3楼313
邮政编码:******联系人:陈喆电话:138*****956
传  真:********
日期:2022年05月25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和平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胸科医院受理负责人:陈孝先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台儿庄南路261号

天津市和平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王艳萍、胡鑫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hepingzhaobiaoban@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沙市道1号300室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标签: 提升工程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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