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服装、装备和器材招标公告

体育服装、装备和器材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A18501 采购品目:货物>>交换设备>>专用设备>>其他交换设备
受天津市残疾人文艺体育训练指导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残疾人文艺体育训练指导中心残疾人体育服装、装备和器材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残疾人文艺体育训练指导中心残疾人体育服装、装备和器材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14-A-1433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长高弹训练裤16条;运动套服42套;运动袜84双;专项跑鞋16双;慢跑鞋50双;运动绒衣套装9套;绒衣坎肩9件;泳裤44条;泳衣44件;泳帽44个;泳镜44个;毛巾衣22件;训练大衣27套;排球鞋(普通款)20双;乒乓球鞋5双;半袖训练衫5件;长袖训练衫17件;运动鞋10双;骑行手套7付;运动套服(教练员)10件;运动鞋(教练员)10双(品目编号:A033628)。预算67200元。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第二包:专业门球眼罩10个;带护踝式护腿板10付;线手套5付;护裆(盲门专用)10个;护肘10付;护膝14个;护腕45付;护腰16个;护踝14付(品目编号:A033628)。预算24400元。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第三包:手球5个;带球5个;盲人门球专用球(大球)30个;盲人门球专用球(小球)20个;盲人乒乓球球拍50个;盲人乒乓球训练比赛用球300盒(品目编号:A033628)。预算65400元。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在投标人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后上网公示,并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三、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一)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4年10月17日至2014年10月22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获取。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需携带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购买。
(四)谈判文件的售价:谈判文件售价为2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网上应答时间
2014年10月17日9:00至2014年10月24日8:30,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应答(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tjca.org.cn)。
如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可以先进行网上应答后,于谈判当日签到截止时间前获取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即可获得投标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4年10月24日9:00至9:30。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
(三)签到时间:2014年10月24日9:00至9:30(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四)谈判解密时间:2014年10月24日9:30至9:4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五)谈判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成交供应商须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王永锋
(二)联系电话:***-********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残疾人文艺体育训练指导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海路1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孙振海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开户银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光大银行广东路支行
账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16912
十、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按照津财采〔2009〕25号《关于加强我市政府采购当事人在评审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可以申请进入评审现场观摩。
申请参加现场观摩的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前一日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首页“阳光采购”栏目“事中监督”中“现场监督报名”处报名。
(二)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为保证评标结果的准确和符合性,会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复核过程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的监督,复核过程中,所有投标文件不排除被其他供应商查阅的可能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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