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电厂二期工程2×600MW机组少油点火装置采购

湖北鄂州电厂二期工程2×600MW机组少油点火装置采购

  1.北京国电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湖北能源集团葛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www.bidcenter.com.cn)和国电物资商务网(网址:http://www.gdmec.net)上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分二步开标)邀请符合本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款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制造企业或依法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或其唯一指定的代理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于2007年4月2日在国电物资商务网(网址:http://www.gdmec.net)上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2007年4月24日在武汉进行了公开开标,因部分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不符合主要性能指标要求导致招标失败。2007年8月9日进行了第二次公开招标。因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导致第二次招标失败。本次再次进行公开招标。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1)、若投标人是制造企业,上一年末的总资产应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大于1000万元人民币。若投标人是唯一指定的代理商,上一年末的总资产应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大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生产过同类型产品、且产品在600MW及以上机组、并燃用贫煤或无烟煤(收到基挥发份Var低于11%,收到基灰份Aar 大于26%)上有运行业绩,已证明安全可靠。

  2.本标的招标范围为2×600MW火电机组少油点火装置(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4.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07年8月22日起-8月28日止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4:30(北京时间)。

  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须用现金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标书地点为: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58号7楼,国电物资有限公司长源分公司。

  电话:***-********。传真:***-********,联系人:吕孝松。

  6.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分包号 投标保证金

  1 少油点火装置 见技术规范书1000 GDCX-FJZB07-130-01 投标总价的1.5%~2%(取整数)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7年9月12日,北京时间9:3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第二步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8.开标及资格审查方式:本次开标为二步制开标,资格后审。

  9.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武昌泰华大厦。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

  10.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步开标时间为2007年9月12日,北京时间9:45整。地点: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1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2.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生因投标人错误理解招标文件内容而导致废标或无效投标文件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代理公司。

  13.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上述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4.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招 标 人: 湖北省能源集团葛店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鄂州市葛店镇

  邮 编:436032

  传 真:****-*******

  电 话:****-***********-*******

  联 系 人: 唐复全、周亦军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西城区阜城门北大街6-8号

  邮 编:100034

  电 话:010-********

  传 真:***-********

  联 系 人:田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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