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2021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采购需求-114403060075505234/2022-00183
宝安区2021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采购需求-114403060075505234/2022-00183
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拟对宝安区2021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进行自行采购,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
宝安区2021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
宝安区选定的2021年重点项目共7个,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一)宝安区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经费。所属项目类别为政府购买服务,2021年度预算金额为3,766.24万元,项目执行部门为航城街道,资金抽查比例100%。
(二)宝安区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所属项目类别为全区性经费,2021年度预算金额为33,000.00万元,项目主管部门为区应急管理局,资金抽查比例100%。
(三)宝安区预防与康复医疗经费。所属项目类别为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医院社区一体化慢性病防治经费、职业人群及青少年代谢病防治经费、中德诊疗康复中心共建经费共3个子项目,2021年度预算金额为844.00万元,项目主管部门为区卫生健康局,资金抽查比例100%。
(四)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部门整体支出。所属项目类别为部门整体支出,2021年度预算金额为3,655.98万元,项目主管部门为区土地规划监察局,资金抽查比例100%。
(五)宝安区粮食管理风险基金。所属项目类别为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2021年度预算金额为17,160.00万元,项目主管部门为区发改局,资金抽查比例100%。
(六)宝安区2021年文化建设项目。所属项目类别为地方政府债务项目,包含宝安图书馆旧馆、群众文化艺术馆和新安影剧院升级改造项目和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建设项目共2个子项目,2021年度预算金额为20,567.00万元,项目主管部门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资金抽查比例100%。
(七)宝安区产业引导基金。所属项目类别为政府投资基金,2021年度预算金额为300,000.00万元,项目主管部门为区财政局,资金抽查比例100%。
三、项目预算
本次重点项目按照负责科室及资金安排分成4个项目包,项目预算详见下表:
表1 宝安区2021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预算
序号 | 责任科室 | 项目名称 | 项目属性 | 预算金额 (万元) | 合计(万元) |
项目包一 | 行财科 | 宝安区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 全区性经费 | 12.0 | 21.3 |
行财科 | 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部门整体支出 | 部门整体支出 | 9.3 | ||
项目包二 | 经建科 | 宝安区粮食管理风险基金 | 上级转移支付 | 12.8 | 24.3 |
经建科 | 宝安区2021年文化建设项目 | 地方政府债务 | 11.5 | ||
项目包三 | 文教科 | 宝安区预防与康复医疗经费 | 一般公共预算 | 10.5 | 21.3 |
街道科 | 宝安区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经费 | 政府购买服务 | 10.8 | ||
项目包四 | 预算科 | 宝安区产业引导基金 | 政府投资基金 | 12.8 | 12.8 |
合计 | 79.7 | 79.7 |
注:单个项目报价应不高于单个项目预算金额,项目包报价应不高于项目包合计金额。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要求
中标供应商认真分析宝安区2021年重点项目的开展情况,采用实地核验、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重点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项目成效与问题等方面进行评价,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建议及评价结果运用意见。
(二)工作时限及成果
各项目工作时限为期3个月,8月底前出具项目成果。每个项目出具1份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和1份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最终出具的成果文件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电子版需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盖章件至少2份。
(三)项目人员
每个项目需建立3-5人的项目团队,必须在投标时确定并按附件1模板提供成员名单,中标后项目组团队成员未经采购方允许,不得随意变更。
项目组成员应具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熟练掌握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各项政策要求;其中,注册会计师或有丰富审计工作经验的人员至少一名、有丰富项目管理或内部控制咨询经验的人员至少一名。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选取要求
1.供应商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相关项目经验优先;
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其中两家或者两家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股东等情况;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其中两家及两级以上单位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4.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前、资料提交时间内,无法提供或者资料不齐全的情况;
5.编制执行方案内容、编制风格、预算明细口径相似度过高;
6.投标时间超过截止时间。
7.报价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原因。如发现有内容不完整、出现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无合理理由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方法
采取综合评分法选定中标供应商,投标人对其中任意1个项目包进行投标。由我局采购组成员组成评审小组,从项目报价、实施方案、项目经验、项目人员和其他等5个方面对投标人投标资料进行评分,项目综合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最终中标供应商为4个。(详见评分标准)
本次采购中,投标人最多选择其中之一进行投标,并按照附件1中的报价清单模板,列明投标的项目包中每个项目的项目单价报价。如投标人同时针对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包进行投标,将以邮件中所列投标文件的第一顺位投标作为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作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二)付款方式
按照完成服务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制定分期付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三)违约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约定。
(四)其他
各投标人自行准备一份述标材料5分钟左右,以PPT形式展示并阐述自身优势条件、质量保障措施、服务承诺等内容,展示内容应与投标文件基本一致。述标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注意:述标人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绿码及前14天内无深圳市外旅居史行程码。
八、报价材料清单
1.投标函、报价清单、项目组成人员名单、评审一览表(每页盖章);
2.执业证书或营业执照(每页盖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代表人证明(每页盖章);
4.评审证明材料(加盖骑缝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九、报价截止时间及要求
各投标人须于2022年5月27日下午18:00前,分别按以下两种方式一次性完整提交投标资料:
1.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含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用文件袋密封加盖公章,并在文件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寄送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宝安区财政局。
2.电子邮件: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压缩文件命名方式:供应商简称+项目名称+投标金额,邮件标题命名方式: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baczjcjk@baoan.gov.cn)
3.投标人必须同时将纸质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在截标日前送达至指定地点与邮箱,未按时将纸质件与电子版送达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送件人需遵守深圳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0755-********
附件:1.投标文件模板
2.评分标准
附件:
标签: 财政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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