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与节能量交易机制衔接研究招标公告
碳交易与节能量交易机制衔接研究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碳交易与节能量交易机制衔接研究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3.参与过本市或国家其他碳交易试点省市体系研究和设计工作,承担过本市节能低碳相关重点课题研究等工作,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且具有相关领域良好业绩。
4.具有严密的保密制度,能按照委托方要求签写保密协议,严格保守与项目相关的数据秘密。
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应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碳交易与节能量交易机制衔接研究项目
2、项目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4-9188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本次招标的工作为基于上海市碳交易平台及相关制度,结合本市情况和国家要求,开展上海碳排放交易与节能量交易机制衔接的研究,为上海市在碳交易平台上进一步深化节能减排市场化模式提供支持,拓展节能减排领域的市场机制和功能。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4-10-1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10-24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相关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
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
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4-10-24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由招标代理单位另行安排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鲁班路700号三楼第四会议室
2、谈判地点:上海市鲁班路700号三楼第四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笔记本电脑和CA证书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 地址: 上海市鲁班路700号
邮编: 200003 邮编: 200023
联系人: 凌 云 联系人: 李剑波 陈治春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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