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熠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一万吨香烟包装材料项目》的审批意见

关于《安徽熠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一万吨香烟包装材料项目》的审批意见

安徽熠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一万吨香烟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城大道28号,产品为卡纸、水松纸前端半成品、转移膜。我局结合专家组意见,经认真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实施和运营中产生的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结合《报告表》评价结论,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该《报告表》作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通知》(滁环函〔2019〕98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切实提高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复合工序、酒精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废气。项目复合车间须密闭管理,复合废气和酒精挥发废气经各自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分别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和水吸附装置处理后,共同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1#)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表A.1限值。

3、项目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酒精配比水、酒精吸收废水、生活污水等。酒精配比水使用后运回仓库,酒精吸收废水由厂家回购提炼,均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及来安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来安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车间生产设备噪声。设备噪声须经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和距离的衰减后,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

5、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包括废活性炭、沾染水性光油和酒精的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水性光油桶、废塑料膜等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等。所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沾染水性光油和酒精的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塑料膜等外售下游公司利用,废水性光油桶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定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外运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化学品仓储环节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前,须即买即用,不得储存。

6、根据《报告表》要求,该项目以厂界为边界设置50m的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该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7、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严格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要求,项目须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并报我局备案。污染物排放总量须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核定表》。

四、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滁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的监督工作。

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5月10日

抄: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一万吨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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