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播室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演播室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崧泽强制隔离戒毒所演播室系统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必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厂商或者具备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供应商;
所投设备须出具原厂商三年质保承诺函,授权函;
在本市有固定经营、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所有供应商必须有能力按照用户的要求提供现场演示能力,须根据用户需求提供相关支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崧泽强制隔离戒毒所演播室系统建设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4-1942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演播室系统建设采购
5、交付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515弄88号(近庆丰路)
6、交付日期:2014年11月20日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合格供应商可于2014-10-17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10-28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合格的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内要求参加询价。
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4-10-29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14-11-03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瞿溪路801号505室
2、询价地点:瞿溪路801号505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
3、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七、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第五劳动教养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515弄88号 地址:瞿溪路801号505
邮编:201207 邮编:200030
联系人:郭琦 联系人:王晶
电话:******** 电话:*********8021
传真:******** 传真:*********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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