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假肢矫形器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宁乡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假肢矫形器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工作要求,需下基层对确定装配对象进行一一测量、取型、制作、加工、装配、调试及交付使用。

二、相关标准

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按采购人需求按时配送及安装。

2、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三、技术规格

1、康复训练:为保证装配质量和使用效果,要重视假肢、矫形器装配后的康复训练,对初装假肢的残疾人,装配小腿假肢后的训练时间不少于5天,装配大腿假肢后的训练时间不少于10天。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配送完成。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回访和维修:假肢装配后三个月内要开展回访工作,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不良问题,定点供应商需免费更换新的产品以保证残疾人正常使用。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人免费无条件更换新的产品或返工,有关更换产品、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产品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5产品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应将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合同甲方。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整体优惠率招标。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形式承包,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税金、运输、装卸、仓储、损耗等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费用),如在项目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在项目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造成自身及第三人人身和(或)财产损害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特别说明:每个单项投标优惠率必须一致,若单项投标优惠率不一致,则按废标处理。(★)

2、结算方式说明(★):按实结算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 矫形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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