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城区智能停车场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8车队停车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宁都县城区智能停车场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8车队停车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5 11:3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宁都县城区智能停车场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8车队停车场工程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赣建宁招字[2022]29号
一、招标条件
宁都县城区智能停车场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8车队停车场工程设计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批复号宁发改投字[2021]267号,招标人为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选择该工程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名称:宁都县城区智能停车场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8车队停车场工程设计招标
2、建设地点:位于宁都县县城
3、招标控制价(费率控制):招标控制价为*******元,费率2.22%, 项目工程总投资约7137.65万元,其中建安费约6580.30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约244.13万元,预备费约313.22万元。
4、计划工期:本项目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必须在15天内出具),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验收通过。
5、招标范围及内容:108车队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宁都县县城,用地面积约7280m2,建筑面积约*****m2,泊车位473个,地下一层地上二层,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监控、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充电桩等设施。以上的具体工作内容招标后根据业主需求待定。
(2)服务内容:包括服务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内容。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和项目全过程跟踪配合服务,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设计标为1个标段
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企业资格条件要求:必须具备①或同时具备②和③或是具备②和③资质的联合体: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③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资质。
3、联合体协议书: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投标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牵头人由设计单位担任,任意投标人,只能参加一次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 1 人的两个投标人,视为同 1 个投标人的企业,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能同时投本项目。
2)投标单位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必须同时提供。
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相关证书和二代身份证,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项目组组成人员应至少应包含具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人防专业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至少提供 5 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6、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同时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及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7、外省来赣的投标人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信息,并且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的打印纸质材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上查询到的外省进赣设计单位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主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
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0、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设计单位,或被列入赣州市政府和宁都县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截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合格的资格审查文件,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的为准。
五、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点系统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资料费:无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7日下午15:00。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具体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2.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 标 人: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涛
联系电话:151*****935
招标代理机构:中赢阔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欧阳女士
联系电话: 153*****632
地址:宁都县登峰二期
监督单位: 宁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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