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梅第二条原水管道工程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pdf(9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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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99,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定性评审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分类编号:SJ-DZ版本编号:2021-02生效日期:2021-11-01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二〇二一年十一月第 1 页/共 67 页标准文本使用说明3.“[ ]”及“ ___ ”为填写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应当填写相应内容当中的“ [ ] ”及“___”。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有权随时对标准文本的内容进行更新和调整,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工作前,务必下载最新版本,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人承担。5.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合法合规性和公平公正性负责。6.本标准文本适用于使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招标项目,标准文本中所称交易系统均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1.标准文本由《专用条款》、《要素与规则》、《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通用条款》、《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共七个部分组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zj.zhuhai.gov.cn/”或“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下载。2.“□”为选择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以“■”或“ ”表示,不采用相应内容的仍然以√“□”表示。第 2 页/共 67 页广南梅第二条原水管道工程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服务招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2022 年 05 月 24 日招标文件第 3 页/共 67 页招标文件目录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3.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保证金5.投标资格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7.评标8.定标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10.招标议程安排11.投标有效期限12.投标费用13.投标文件14.各类人员组成15.投标报价16.合同17.签订合同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19.废除中标20.方案补偿21.附件列表22.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二、要素与规则1.资格审查要素表2.经济标评标要素表3.技术标评标要素表4.业绩信誉要素表5.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6.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7.较低价排序法规则8.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9.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10.分级选取法规则11.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第 4 页/共 67 页12.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13.集体议事法规则14.竞争性磋商法规则三、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2.拒绝投标的情形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4.围标串标的情形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四、通用条款1.总则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3.设计合同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5.招标议程安排6.投标有效期限7.投标资格8.投标费用9.投标保证金10.投标报价11.投标文件12.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13.细微偏差修正14.资格审查委员会15.评标委员会16.定标委员会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18.签订合同19.废除中标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1.开标2.资格审查3.评标环节入围会4.评标5.定标六、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第 5 页/共 67 页七、附件第 6 页/共 67 页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1.1 招标人名 称: [ 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38号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江诗雨、李锐联系电话: 0756-*******传真: [ / ]电子邮箱: [ / ]网址: [ / ]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通讯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16-1号]邮政编码: [******]联系人: [谢钊、吴庆洪 ]联系电话: [133*****968185*****647]传真: [ / ]电子邮箱: [ gmetb2@126.com ]网址: [ http://www.gzebid.cn/ ]1.3 项目名称 广南梅第二条原水管道工程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服务1.4 项目地址 珠海市1.5 项目类别 房屋建筑/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电力工程/ 矿工工程/ 冶金工程/ 石油化工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通信工程/ 机电工程/其他1.6 招标内容[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管线部分:广南梅第二条原水管道工程中人民西路至健民路段DN2600原水管道工程,全长约2.8公里。(2)泵站改造:对大镜山调咸泵站进行改造,改造后的大镜山调咸站总规模为25万m3/d。改造后泵站在应急工况下能够满足梅溪水厂一期应急供水的需求;同时也具备向拱北水厂和香洲水厂调水的能力,且两座泵房之间能够互用互备。 项目静态总投资为22,610.85万元,其中:一类费用17,651.38 万元,二类费用 2,423.48 万元,征地补偿及道路占用528.5万元,基本预备费2,007.49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1.勘察包括可研阶段初步勘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三阶段勘察均包含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等工作内容,具体实施内容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要求为准,勘察内容需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2.设计(包括规划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外电设计)、编写工程设备技术要求、施工期间设计配合、设计变更报批等。) 3.工程咨询服务(可研、环评、节能评估、防洪评价、社稳)。其中可研费招标金额为236,301.86元,勘察费招标金额为1,412,110.40元,设计费招标金额为 4,042,129.25元。环评招标金额为32,783.26元,节能评估招标金额为55,000.00元、防洪评价招标金额为300,000.00元、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招标金额为140,000.00元。]。1.7 招标金额 [ 6,218,324.77 ]元。1.8 使用财政性资金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市 ]级财政性资金。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级财政性资金,占总投资的[ ]%。未使用财政性资金。第 7 页/共 67 页1.9 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5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1.10预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 / ]。1.11 项目招标阶段内容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勘察。方案设计 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 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 不含预算编制。设计咨询。施工配合服务。其他说明:[1.勘察包括可研阶段初步勘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三个阶段,三阶段工程勘察均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等,包含勘察外业作业和室内技术试验作业等工作内容。具体实施内容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要求为准,勘察内容需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2.设计包括规划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外电设计)、编写工程设备技术要求、施工期间设计配合、设计变更报批等。 3.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可研、环评、节能评估、防洪评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 4.施工过程中须派设计人员驻场配合服务。 5.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对可研报告进行深化或修订,中标人应免费予以深化或修订。]。1.12可以提供查阅的相关资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规划设计要求。地形图。建设用地红(蓝)线图。项目位置示意图。地质资料。水文资料。勘察文件。其他文件 [ ]。其它事项 [ ]。1.13 项目设计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附件■《设计任务书》/■《勘察任务书》。其他说明 [ 1.勘察要求: ①勘察工作范围和内容、进度和深度须满足设计要求,保证设计按期完成提交图纸。勘察范围、内容、要求由设计单位书面提出,在开展勘察工作前,勘察单位须提交勘察纲要及勘察方案报招标人确认。 ②测量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地面上各种构筑物(配电箱、电杆、高压架空线等)、道路(水泥、沥青路面)、人行道、苗木、农作物、绿化、水塘、排水沟渠等内容。 ③物探应包括但不限于给水、雨水、污水、通信、有线电视、照明、天然气、石油等各种管线,物探管线需明确管线的类型、管径、进出口的顶、底面标高、覆土深度、长度、走向及沿线桥涵等,所有物探成果资料需放到地形图上(CAD电子版)。开展物探工作应通过但不限于走访、探挖、专用仪器,为保证物探准确性,承包人可将物探部分分包给具备专业物探设备及相应资质的物探单位。 2.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必须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216号)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3]57号)。 3.按照国家、广东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工程规范标准和技术要求,保证咨询成果质量并对成果负责,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评、节能评估、防洪评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 ]。1.14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各标段定标顺序为[ ]。投了多个标段的投标单位,如果已中一个标段的,不再参与其它标段定标。每一个标段定标完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按本章第18.1项规定执行。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每一个标段定标完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按本章第18.1项规定执行。其它事项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5 招标次数 本项目为第[ 1 ]次招标。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第 8 页/共 67 页2.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2.2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自行招标。3.最高投标限价3.1 最高投标限价[ ]元。费率报价[ ≤ 80 ]%。其它事项 [一、本招标文件1.6规定的招标内容均以费率报价,各项勘察设计和咨询服务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或费用)如下: 1.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完成本项目工程咨询服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评、节能评估、防洪评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编制的所有费用,包括且不限于技术咨询过程中购置的相关设备、器材、资料等,以及报审报批会议的会务费、专家评审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2勘察包括:勘察(包括可研阶段初步勘测、初勘和详勘),物探、测量、室内试验等;必要的施工配合工作,如补勘,施工过程中地质岩性和土壤类别的判断、提出勘察及岩土专业的专业参考意见等。 3.设计包括:规划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外电设计)、编写工程设备技术要求、施工期间设计人员驻场技术支持等全部的招标内容。 二、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费率,否则为无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费率大小写填写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大写报价填写例如:百分之捌拾壹点零零,小写报价填写例如:81.00%,此项不作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 ]。4.投标保证金4.1 投标保证金金额[ 99,000.00 ]元。无需投标保证金。4.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提交方式 ■现金/□纸质保函、保单■电子保函、保单/□其它方式[ ]保函类型、保单类型 银行保函 / 担保公司保函 / 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 / 其它方式[ ]。其它事项 [ 1.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且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限应满足《招标议程安排表》要求。 投标人代表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一旦投标保证金未能确认到账,招标代理机构将与交易中心复核,并联系投标人提供银行转账的进账单凭证。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复核,由此引起的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通过交易系统确认投标保证金已到账,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其余要求具体详见通用条款9.3、9.4条。 ]。5.投标资格第 9 页/共 67 页5.1 投标人资格条件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 ■勘察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 专项[ ]级设计企业资质。 ■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市政 ] 行业[ 甲 ]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专项[ ]级设计企业资质。港澳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人具有珠海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香港/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 ]。或具有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案业务范围为[ ]。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 [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内地投标人适用)。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勘察: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证书,并同时具备岩土类〔指地质矿产、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探矿、物化探与遥感、地质实验测试(选矿)、测绘、采矿、土地工程、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设计: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证书或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给排水高级工程师或结构类(限水工类、建筑结构类、水利工程类、地下空间工程类的结构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或□具有珠海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 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案业务范围为[ ]。 ■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4]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设计]资质的一方,且设计资质一方仅允许一家单位。其他事项 [1.联合体各方须提交有效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和银行征信报告(扫描件),资料提供方式与要求按《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要求的函》(珠信用办函〔2015〕5号)及《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补充通知》执行(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和银行征信报告按如下方式提供: ①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出具企业所在地级市或以上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若市外企业在当地地级市或以上政府没有建成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出具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地级市或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信用记录证明。市外企业在上述条件都无法实现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出具信用记录证明或“信用中国”网站上的信用信息报告。 ②银行征信报告:出具企业所在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由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打印,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提供打印业务的,可由企业开户银行打印。 (2)投标人也可提供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认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详见《关于明确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珠发改〔2019〕4号)〕。如出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则无需再出具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信用记录证明,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 2.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具有各自所承担的工作所对应的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独立资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及成员组成,且后期不得调整。 3. 联合体各方均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4. 根据规定,目前港澳企业参与珠海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仅限于横琴新区,本项目不在该地区范 围内,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港澳企业投标的相关条款,均不适用本项目招标要求。 5. 职称证书标注不明或无法明确判断的,以现场评委判定结果为准。 ]。5.2 拒绝投标情形除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项规定外,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参与投标:企业信用等级为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设计类别最低等级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珠海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在诚信信息评价系统中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其它事项 [ ]。5.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集中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素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其它事项 [ ]。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第 10 页/共 67 页6.1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招标人采取本章第6.2至6.4项规定方式选取[ 10 ]名(10至20名)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其它事项 [ ]。6.2 部分推荐入围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票决方式直接推荐[ ]名(不大于5名且不大于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的30%)。票决规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其它事项 [ ]。6.3 价格竞争方式较低价排序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较低价排序法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一:修整参数T值为[ 10 ]%(0至20%),基准价下浮率为P值[ 1 ]%(1%至5%),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二: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排序方式为 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入围基准价组成及计算方式 [ ]。其它事项 [ ]。6.4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直接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按照排名由前至后选择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公布平台为:珠海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发布平台。[ ]平台。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为:分级选取法。分级入围次数为[ ](等于接受投标的信用等级数量),各级入围投标人数量为第一轮[ ]名,第二轮[ ]名,第三轮[ ]名,第四轮[ ]名(各轮入围投标人数量之和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人数,各轮入围名额应相对平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分级选取法规则》。其它事项 [ ]。7.评标7.1 评标内容经济标。技术标。其它事项 [ ]。8.定标8.1 定标方法价格竞争定标法(较低价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第N低价法):N为[ ](不大于3),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直接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票决规则为□一次票决法/■逐轮淘汰法/□其它[ ]。集体议事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集体议事法规则》。竞争性磋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法规则》。候选投标人数量为[ ]名(不少于3名)。磋商内容为 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其它[ ],第一轮票决规则为一次票决法,第二轮票决规则为逐轮淘汰法。其它事项 [ ]。8.2 考察、质询、清标定标前招标人不组织考察、质询、清标。评标后定标前招标人将所有对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进行 考察/质询/清标(可多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其它事项 [ ]。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第 11 页/共 67 页9.1 招标公告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在[ ]发布。其它事项 [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为准。]10.招标议程安排10.1 招标议程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录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zhuhai.gov.cn)查询。其它事项 [ ]。11.投标有效期限11.1 投标有效期限投标截止之后 □30天/□60天/■90天/□[ ]天。其它事项 [ ]。12.投标费用12.1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元。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和《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计费标准的80%计收,且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超过5万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12.2 其他费用[ ]元。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和《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计费标准的80%计收,且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超过5万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13.投标文件13.1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报价(直接在交易系统中填写并加密)。投标保函/保单,正本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仅以适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其它事项 [ 1.投标文件均为电子文档。2.中标人在中标后须按招标人要求打印其投标文件,相应的份数按招标人要求执行,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同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13.2 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其它事项 [投标文件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均需在封面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13.3 投标报价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报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总价金额或费率必须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总价金额或费率一致。13.4 资格函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第 12 页/共 67 页13.5 技术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技术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建议技术标书不计封面、封底的页码数控制在200页(含200页)以内,此页码数的规定不作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 ]。13.6 经济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经济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7 业绩信誉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内容编制。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评标过程不作评审,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不作业绩信誉标书要求。其它事项 [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填写第六章《业绩信誉情况列表》并按顺序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该项规定不作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 ]。14.各类人员组成14.1 招标人工作人员招标人工作人员由[ 2 ]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0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2 ]名。其它事项 [ ]。14.2 招标人监督小组招标人监督小组由[ 2 ]名(不少于2名)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14.3 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由[ 3 ]名(一般项目为三人以上单数,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为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3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0 ]名(一般项目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委派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其它事项 [ ]。14.4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内随机抽取4名,招标人委派1名 ]。14.5 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本项目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本项目不组建定标委员会,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定标(适用价格竞争定标法)。其它事项 [ ]。15.投标报价第 13 页/共 67 页15.1 设计取费标准工程设计费:项目设计收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所载标准乘以中标费率计算,其中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取[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 1.0 ],附加调整系数取[ 1.0 ]。其它方式 [ ]。其它事项 [ 1.咨询服务费结算:①可研编制费结算: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规定所载标准乘以中标费率结算。计费基数按经珠海市发改部门审定的对应可研总投资确定,可研行业系数取0.7,复杂系数取1.0,结算价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对应的可研编制费招标金额,如超过,则以本招标文件对应的可研编制费招标金额结算。②节能评估、防洪评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费用结算:本招标文件对应工程咨询项目招标金额×中标费率,包干结算;③环境影响报告编制费结算:按《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规定所载标准乘以中标费率结算。计费基数为经珠海市发改部门审定的对应可研总投资,且结算价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对应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费招标金额,如超过,则以本招标文件对应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费招标金额结算。 2.工程勘察费结算:本项目勘察收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所载标准乘以中标费率计算,附加调整系数按规定计取,但最终以珠海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为准。 ①勘察范围、内容、要求由设计人书面提出,经招标人书面认可后进行勘察。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等,具体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任务书为准)结算按经招标人确认的实物工作量为基础,对应勘察收费标准及按规定计取相关调整系数后,再结合中标费率计算本项目工程勘察收费。 ②非因中标人原因而必须实施,且经招标人及设计单位确认的补充勘察进入结算费用,费用计算方式按本招标文件15.1条执行。 ③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不包括的项目以及其他服务收费,其工作量报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费用计取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和现行相关预算定额计价(其中:人工费依据勘察开工当月《珠海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费单价计取)。以上标准以及预算定额无法涵盖但有相关其他收费规定的计费事项,可依据相关收费规定计价;以上标准、定额和收费规定均无法涵盖的计价项目按招标人、监理、造价单位共同确定的市场价或参考珠海市财政部门审核其他项目勘察结算的相关价格计取。以上部分费用计取时,均须乘以中标费率。 如本项费用乘以中标费率后高于招标文件15.1其他事项第1条第2条以勘察实物工作量为基础计算的本项目工程勘察收费的5%,则以勘察实物工作量为基础计算的本项目工程勘察收费的5%包干结算该部分费用;如低于,则按本条规定计取。 该项费用是否计取,最终以珠海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结算为准,如果珠海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不予计取该项费用,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进行追偿,中标人必须充分知悉该项约定带来的风险。 3.工程设计费: ①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珠海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的建安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外电、管线迁改等经珠海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后的预算费用均计入建安工程费,预算建安费不包括暂列金额(预留金)和暂估价。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取1.0,工程复杂调整系数取1.0,附加调整系数1.0。 ②施工图审查完成后,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对仍属本项目的管线迁改、保护或其他内容进行设计,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编制并经审批同意实施后,该部分设计内容纳入设计收费计费额一并结算,计费额按上述第一条执行。 ③设计费结算价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对应的设计费招标金额,如超过,则以本招标文件对应的设计费招标金额结算。 4.以上费用结算时,均须乘以中标费率,最终结算费用以珠海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结算金额为准,中标人须充分知悉该项风险,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追偿。 5.合同暂定价=(可研、勘察、设计招标金额)/80%×中标费率+(环评、节能评估、防洪评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招标金额)×中标费率。 ]。15.2 投标报价范围工程设计费费率报价:≤上限[ 80 ]%。工程设计费总价报价:≤上限[ ]元。超出规定的投标报价范围,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其它事项 [ ]。15.3成本参考线使用[ ]部门公布的成本参考线。投标总价成本参考线为[ ]元。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本参考线》。不设成本参考线。其它事项 [ ]。第 14 页/共 67 页15.4 投标报价风险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完成设计全过程的所有费用、利润及税金等,以及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应当由中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等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等材料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进行投标报价。否则,一旦中标,招标人将不予支付除了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由招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其它事项 [ 一、勘察:中标人开展工程勘察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生产,相关费用由其中标人行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二、设计: 1.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规划、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重大设计变更等成果报审报批工作,承担成果评审会议的专家评审、会务等费用,并根据审批意见或招标人意见进行调整和修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结算不另计费用。 2.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根据招标人要求时限完成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无论金额大小,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3.施工期间,中标人必须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委派具有经验的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该部分费用由中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4.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必须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216号)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3]57号)。 三、咨询服务: 中标人编制的成果不满足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及时进行修改,保证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批并获批复,获得主管部门审批文件,招标人不予任何费用补偿。 四、因政府原因或招标人原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终止,招标人仅对中标人已完成的成果支付相应阶段的费用。中标人不得由于项目减少或终止,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五、如非因中标人原因工期延迟,招标人不向中标人予以费用赔偿,工期经招标人确认后可延期。 六、本项工程为珠海市财政投资,①中标人的设计成果报批、款项支付、结算审核等均按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程序办理,中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担该项风险。②工程设计费、勘察费和工程咨询费用结算必须经珠海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方可作为结算支付的依据,设计、勘察、工程咨询结算涉及的附加调整系数最终以珠海市财政部门审核为准,招标人审核勘察进度费用时计取的附加调整系数为暂定系数,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索取任何费用。 ]。16.合同16.1 合同文本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使用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文本。其它事项 [ 合同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出,中标人未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改,招标人可对合同内容进行细化和完善。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标、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 ]。16.2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项目主要设计人员专业及人数要求 [ 1.设计:①拟派项目负责人按照招标文件专用条款5.1要求;②设计机构组成人员数量应满足本工程需要,给排水、结构、建筑、电气、造价专业必须配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负责人各不少于1人。 2.勘察:①拟派项目负责人按照招标文件专用条款5.1要求;②勘察机构组成人员数量应满足本工程需要。 ]。中标人若需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变更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条件 [ ]。其它事项 [1.中标人若需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2.投标文件业绩信誉标书中提供设计机构给排水、结构、建筑、电气、造价专业的专业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拟派人员配备表。 3.投标文件业绩信誉标书中提供提供勘察机构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拟派人员配备表供中标后招标人核查。 4.资格审查时仅审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身份证等,其他设计人员的证书不审查。投标人在资格函件标书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的注册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 ]。16.3 分包规定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合同的所有内容,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次要内容若需分包应当符合分包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分包手续。分包条件 [ ]。其它事项 [经招标人同意,咨询服务中的环评、节能评估、防洪评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其中: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不得为同一家单位。 ]。16.4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及珠海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并按要求通过有关机构审查。其它事项 [ 1.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珠海市行业规定,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深度及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的要求。 2.提交的设计成果,须完整考虑该项目的整体运行,能顺利完成施工,且确保通过各项专项验收 。 3.勘察测量成果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珠海市行业规定,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深度并经设计单位勘察验收,满足设计单位的设计需求。 4.咨询服务: 咨询成果必须满足珠海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审批要求。 ]。第 15 页/共 67 页16.5 设计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他事项:总工期为[138 ] 个日历天完成,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计算(不含评审所需要的时间)。 中标人在收到可研阶段初步勘测任务后2个日历天内提交符合办理占道施工手续要求的相关资料,配合建设单位根据交警部门意见修改申请资料,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书后15个日历天提交可研阶段初步勘察成果及测量和物探文件;中标人在收到初勘测任务后2个日历天内提交符合办理占道施工手续要求的相关资料,配合建设单位根据交警部门意见修改申请资料,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书后20个日历天提交初勘(勘察、测量和物探)成果;中标人在收到详勘测任务后2个日历天内提交符合办理占道施工手续要求的相关资料,配合建设单位根据交警部门意见修改申请资料,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书后25个日历天提交详勘(勘察、测量和物探)成果。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2个日历天内提交可研阶段勘察任务书,收到可研阶段初步勘察成果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可研成果,可研评审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可研修编;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完成后2个日历天内提交初勘任务书,收到初勘.成果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初稿,初步设计和概算评审后7个日历天完成修编;初步设计完成审批后2个日历天提交详勘任务书,收到详勘成果后15个日历天提交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后2个日历天内回复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合格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施工图文件。在招标人发出任务通知书且提供项目相关资料后 30个日历天内提交满足报审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专项方案成果文件,取得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复后 7个日历天内提交批复成果文件。 工程咨询成果完成和提交时间: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工程推进要求以及有关审批部门的要求按期保证提交,并通过专家评审和有关部门或招标人的审批。咨询成果完成时间必须满足本项工程总体进度,其节点进度应在技术标书中反映,并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在合同中进行明确及细化。中标人应配合咨询成果的报审报批,以及咨询成果的具体实施。16.6 支付担保担保金额:[ ]元/中标价格的[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 ]其它事项 [ 本项目招标人不提供支付担保 ]。16.7 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中标价格的[ 10 ]%(不大于10%)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 经招标人认可的珠海市国有控股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保函 ]。其它事项 [ 1.提交时限: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或现金)提交给招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招标人有权延期支付项目费用以及延迟退还投标保证金,直至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2.担保期限:从本项目合同签订次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 3.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中标人须提供银行或经招标人认可的珠海市国有控股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满足招标人及政府规定的不可撤销履约保函。 4.退还时限:中标人的履约担保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中标人不存在违约的情形下,并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完整、合格的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后30个日历天内退还银行保函原件或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无息)。 5.中标人不能按照本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招标人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未达到退还履约保函条件但履约保函过期的,中标人须全额办理保函延期手续,非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原保函到期后,经中标人申请招标人同意后,可不再办理履约保函延期手续。 7、如为联合体中标,履约担保可全部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交,也可由联合体各方约定各自履约担保金额(合计金额须为中标价格的10%)分别提交。 ]。第 16 页/共 67 页16.8 费用支付方式预付款 [ 无 ]。进度款 [ 1.勘察:中标人提交质量合格的可研阶段初步勘测、初勘成果,且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后,支付至合同暂定勘察费的30%。施工图提交并经相关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付至经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初步勘测、初勘、详勘费用的80%;上述勘察费用均包含各阶段已完成的测量、勘探、物探等费用。 2.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珠海市政府职能部门审批后,付至经珠海市发改部门审核概算计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不含预备费)为计费额计算的设计费的40%;2.施工图提交并经相关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支付至经珠海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预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不包含暂列金额和暂估价)为计费额计算的设计费的80%; ]。 3.咨询服务: ①可研: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并经珠海市发改部门批复本项目可研后,付至按合同计算的可研编制费用的90%。. ②环评:中标人提交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成果文件并获得珠海市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后,付至环评费用合同价的90%.。 ③节能评估:中标人提交本工程节能评估报告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复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付款申请及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等额增值税发票,付至节能评估费用合同价的90%。 ④防洪评价:中标人提交本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复后,付至防洪评价费用合同价的90%。 ⑤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中标人提交本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复后,付至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费用合同价的90%。 ]。结算款 [ 1. 本项工程竣工验收且建安费结算经珠海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完毕后,中标人在一个月之内提交勘察费、设计费、工程咨询费用结算报审稿,勘察费、设计费、工程咨询费用结算经珠海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完毕后,招标人向珠海市财政部门申请支付中标人勘察费、设计费、工程咨询费用余款。 ]。其它事项 [ 1.勘察:①可研阶段初步勘测、初勘、详勘进度款的计算办法按本招标文件15.1条约定执行;②每期勘察费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交付款申请、同等进度成果资料、过程质量管控资料、符合招标人要求且与招标人支付勘察费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等。 2.设计:①每期设计费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交付款申请、符合中标人要求的设计成果(含概算、计算书、询价成果等),其中必须提交不少于两套按照珠海市城建档案部门要求标准折叠的施工图,符合招标人要求且与招标人支付设计费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暂缓支付设计费。②本工程若在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任何一个阶段终止,中标人已实施工作按已完成的阶段的成果结合中标人的中标费率结算支付。 3.支付勘察费、设计费进度款时,须乘以中标费率。 4.每期工程咨询费用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交付款申请、成果文件、符合招标人要求且与招标人支付设计费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16.9 设计进度奖、罚按合同期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每提前[ ]天奖[ ]万元。由于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人不能按合同期提交成果文件每延误 [ 1 ]天支付违约金[ 0.5 ]万元。其它规定 [ 对于招标人要求设计人出具的造价变化在3万元以内的设计变更,设计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3万元-100万元,设计人必须在5-10个工作日内完成,100万元以上的,10-2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设计人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必须书面报招标人申请在合理期限内延期完成,如未在上述期限或经审批同意的期限内完成,则5次以内每次每天支付违约金500元,超过5次,则每次每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 。 ]。17.签订合同17.1 合同签订时间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15天/■30天/□[ ]天。其它事项 [ ]。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18.1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照以下方式处理:本次招标失败,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将该情况公示三个工作日后,若存在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否则,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仅适用非第一次招标的情况)。其它事项 [ ]。19.废除中标第 17 页/共 67 页19.1 废除中标责任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中标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任: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部分视为中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其它事项 [ ]。19.2 废除中标处理办法由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中标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被废除中标的,招标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处理: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其它事项 [ ]。20.方案补偿20.1 方案补偿数量 综合排名第[ ]名至第[ ]名的投标人获得设计方案的补偿金。20.2 方案补偿标准综合排名第[ ]名:获[ ]。综合排名第[ ]名:获[ ]的补偿金。综合排名第[ ]名:获[ ]的补偿金。其它说明 [ ]。21.附件列表21.1 附件项目建议书[ 1 ]份,附件编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份,附件编号:[ ]。规划设计要求[ ]份,附件编号:[ ]。地形图[ ]份,附件编号:[ ]。建设用地红(蓝)线图[ ]份,附件编号:[ ]。项目位置示意图[ ]份,附件编号:[ ]。地质资料[ ]份,附件编号:[ ]。水文资料[ ]份,附件编号:[ ]。勘察文件[ ]份,附件编号:[ ]。其它文件 [ ]。22.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说明内容 [ 一、勘察: 1.提交勘察成果要求: a.提交可研阶段初步勘测、初勘报告、详勘(含物探、测量)各12份、电子版文件2份,不含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和专家审查的文件。 b.工程竣工验收后三十个日历天内,中标人须提交本项目勘察总结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一份,总结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成果对项目设计特别是地基基础以及结构设计的支持作用、施工开挖后实际地质条件与勘察成果的吻合程度,施工过程中现场发现的各类管线与物探成果的吻合程度、本次勘察物探测量工作的失误、经验教训以及对建设单位以后类似项目的勘察建议等内容,也应涵盖组织管理等内容,总结不少于1,000字。c.以上文件须同时提供相应电子光盘2张(成果文件必须能以CAD软件打开及修改,其他提交的报告文件需以word格式打开及修改)。 d.以上图纸类文件的autocad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经招标人每发现并确认一次,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 2.在初步设计前,招标人配合中标人向移动、电信、联通、供水、供电、排水、污水、燃气、路灯等管线管理单位收集并确认工程区域范围内相关的管线情况。中标人应根据和招标人共同收集的管线资料和报告,提出物探任务要求和方案(任务单包含任务内容、采用物探的作业方式、估价、提交报告时间),经招标人确认和审批。应根据招标人确认和审批后的工程物探要求,中标人按现行的国家标准进行详细的物探,并提供初设阶段的物探报告书。并根据物探成果,与相关的管线管理单位商议拟定相关管线的拆迁和保护方案,并形成专题书面报告。 3.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规模、特点提出勘察纲要和技术要求,并对勘察成果进行确认。 4.中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勘察任务书要求及现行的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完成勘察任务(见七、附件1) 二、设计: 1.工程设计成果:提供方案设计6份、可行性研究报告10份、初步设计文件10份、概算书10份、施工图初稿8份、施工图审定稿20份、大境山应急泵站改造效果图(可研阶段和施工图阶段各8套)、工程计算书4套,施工图审查合格当月工程区域高清卫星图或航拍图(电子版)1套,设第 18 页/共 67 页22.1 说明事项计总结报告2份,设计变更汇总成册一式四份,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必须包括管线迁改、绿化迁移和青苗补偿、临时便道和交通疏导等专篇。以上份数不含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和专家审查的过程文件。 2.工程竣工验收后三十个日历天内,中标人须提交本项目设计总结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一份,总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过程的经验、教训,包括工艺、结构、设备等技术问题,也涵盖组织管理等内容,总结不少于1000字。 3.以上文件须同时提供相应电子光盘4张(设计文件必须能以CAD软件打开及修改,概算能以易达软件和Excel格式打开及修改,其他提交的报告文件需以word格式打开及修改)。 4.以上图纸类文件的autocad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经招标人每发现并确认一次,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 5.中标人的设计内容在图纸中前后表述不一致,每发现一处,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 6.设计过程中,实际的设计人员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的人员配备表中的人员相符。合同签署后,中标人无特殊情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主要设计人员。经招标人同意,特殊情况变更已承诺的设计人员时,新人员应不低于原承诺人员的资格条件。 7.中标人应在初步设计阶段明确设备参数、型号、规格,初步设计批复后向招标人提供详细设备清单(以工程部位进行统计),该清单须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8.中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设计任务(见七、附件2)。 9.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编制勘察任务书、第三方监测方案等,如果中标人编制的勘察任务书、第三方监测方案不符合相关规范或不符合实际情况,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元。 三、咨询服务: 1.可研成果要求:取得发改局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16份及电子版光盘4份、发改局批复文件1份,以及相关基础资料(以上成果均不含评审、报审用报告数量)。 2.环评成果要求:取得环保主管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表8份及电子版光盘2份、环保主管部门批复文件1份,以及相关基础资料(以上成果均不含评审、报审用报告数量)。 3.节能评估成果要求:取得相关部门批复的节能评估报告8份及电子版光盘2份、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1份,以及相关基础资料(以上成果均不含评审、报审用报告数量)。 4.防洪评价成果要求:取得相关部门批复的防洪评价报告8份及电子版光盘2份、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1份,以及相关基础资料(以上成果均不含评审、报审用报告数量)。 5.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成果要求:①提交取得相关部门批复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报告8份及电子版光盘2份、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1份,以及相关基础资料(以上成果均不含评审、报审用报告数量)。②提交取得相关部门批复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8份及电子版光盘2份、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1份,以及相关基础资料(以上成果均不含评审、报审用报告数量)。 ]。其它事项 [ 一、勘察:1.若勘察单位未按招标人批准的勘察任务书进行勘察(含物探、测量),或勘察(含物探、测量)与实际成果不一致,造成发生单项5万以上设计变更,则勘察单位须按设计变更造价金额的5%对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结算时进行扣减。 2.中标人在勘察过程中,须按招标人要求填报相关技术管理表格(签订本项目勘察合同时,招标人提供并作为合同附件),未按要求填报的,每次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 3.一经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现中标人在勘察过程中或所提交的地质勘察报告弄虚作假,每次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 4.中标人在勘察过程中,必须遵照执行《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勘察管理指引》(见七、附件4),否则中标人向招标人每次每条支付违约金2,000元。 5.本项工程勘察费违约金以按规定计算的勘察费结算价为上限。二、设计: 1.编制概算时中标人应对主要设备、材料(含水泵电机、阀门、闸门、电气自控设备等主要工艺设备)进行询价,询价单位不少于三家,并在提交概算成果时向招标人提交经中标人盖章的设备询价汇总表及询价单。如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备询价单,须向招标人支付5万元违约金;中标人提供的设备询价表及询价单有缺漏、经招标人提醒催办后不及时办理的,须向招标人支付2万元违约金。 2.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进行概算审核对数工作。中标人报审概算金额与概算批复或审批金额差额绝对值大于8%,则按差额绝对值的百分之一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3.招标人和造价审核单位进行预算成果审核时,如果因中标人设计的原因造成单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错项造价金额在5万元以上,则按造成的累计造价费用的1%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4.中标人的设计内容必须严谨,在概算、预算审核阶段,如因设计人在回复设计内容或相关标准时前后不一致,导致单项变动影响造价在20万元以上的,按造价变动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 5.施工阶段因中标人设计考虑不周全,或设计漏项,或未按勘察成果进行设计,或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而引起返工或造价增加时,中标人按返工费用或增加造价的5%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6.提交设计变更等资料不及时,经招标人书面催办仍未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提交变更单等资料,书面催办两次后每次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违约金在结算费中扣除。7.设计变更须准确反应变更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发生的缘由、依据,变更内容,工程量增减,估算投资等)。如中标人编制的设计变更文件未满足招标人规定,则招标人有权对不符合要求或规定的单项设计变更向中标人收取2000元违约金。 8.中标人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向施工现场派出具有经验的设计代表常驻工地,随时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参与施工过程的图纸交底、图纸会审、施工例会等,负责本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的设计沟通等工作。本项目的设计代表进驻工地时间,每月必须超过15个日历天(含15个日历天),并且每周不少于3天。每少一个日历天,按1000元每人的标准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以考勤登记为准。 9.由于设计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赔偿招标人损失,赔偿金额合计应以设计费为限。 10.中标人在设计过程中,须按招标人要求填报相关技术管理表格,未按要求填报的,每次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 11.工程竣工验收6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按顺序将本项目所有设计变更装订成册(均为原件),份数为两份,如有跳号,必须提交加盖中标人公章的文字说明。如因中标人原因未履行该项约定,则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元。 12.对中标人处以违约金的累计上限为计算的设计费总额(计取中标费率)。 三、咨询服务: 因中标人原因延期,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200元/天。 ]。22.2 … …:第 19 页/共 67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二、要素与规则提示招标人:本章第(一)至(五)节表格中,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评审要素设置规则》自行设置评审要素。本章第(六)至(十四)节不得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对相关规则进行调整,需在招标文件备案前将相关规则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后,增加新的章节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的相关条款中进行标识。 (一)资格审查要素表序号资格审查要素 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1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要求,提交方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2项和第四章第9项要求。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交易中心系统到账情况为准。 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直接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向交易系统提交电子保函/保单,无需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不短于投标有效期。需要签到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与参与签到人员一致。投标人按照规定格式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应同时获得联合体各方授权。3 营业执照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投标人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4 资质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投标人提供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各自提供资质证书。5 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6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网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仅需内地(广东省外)投标人提供。7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通过的网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仅需内地投标人提供。第 20 页/共 67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8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仅需内地投标人提供。(仅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9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交易系统中提供加盖各方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协议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囗合格囗不合格仅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10 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囗合格囗不合格11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和银行征信报告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提交有效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和银行征信报告(扫描件);或提交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认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2 其它不合格情况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囗合格囗不合格资格审查结论:囗合格 囗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序号资格审查要素 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适用于资格审查委员会集体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资格函件,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资格函件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资格审查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任一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所有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二)经济标评标要素表 第 21 页/共 67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 评价等级不合格原因1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系统中填报的投标报价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一致。 囗合格 囗不合格2 内容格式 内容格式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囗合格 囗不合格3 其他不符合情况 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 囗合格 囗不合格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不合格原因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评标专家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经济标书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不符合本表评审内容要求情形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评标要素中有任意一项或以上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5.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中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三)技术标评标要素表 序号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1 对本项目的理解 投标人对项目技术的难点、重点、关键环节的深入理解和把握。2 技术方案 总体设计思路的描述,如:①采取的设计方案比选情况,推荐方案的合理性等。②需开展的相应工程测量、地质勘查、钻探等技术方案等3 技术经济 1.投资控制合理; 2.资金分配合理。4 工作计划安排 1.勘察、设计、咨询服务人员力量安排; 2.成果提交进度安排; 3.工作阶段的划分合理性。5 其它意见 对投标文件的其它意见。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不合格原因评标专家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技术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技术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第 22 页/共 67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3.指出各评标要素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四)业绩信誉要素表 序号要素名称内容说明 参考证明材料 备注1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内完成市政给排水管道工程设计业绩情况及其获奖情况。设计合同关键页、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审图机构出具的技术性审查合格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1、业绩资料按时间顺序由近至远排序,以年为单位,离招标时间近的排序在前,离招标时间远的排序在后; 2、同一年的业绩资料,合同标的额大的排序在前,合同标的额小的排序在后,或者获奖级别高的排序在前,获奖级别低的排序在后,或业绩与招标工程相似度高的排序在前,相似度低的排序在后。 3、此业绩排序规定不作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4、业绩时间以审图合格证(或技术性审查合格书)为准,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中的时间为准。 业绩数量不超过三项。2其他代表性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内完成的其它给排水泵房工程代表性业绩及其获奖情况。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审图机构出具的技术性审查合格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1、业绩资料按时间顺序由近至远排序,以年为单位,离招标时间近的排序在前,离招标时间远的排序在后; 2、同一年的业绩资料,合同标的额大的排序在前,合同标的额小的排序在后,或者获奖级别高的排序在前,获奖级别低的排序在后,或业绩与招标工程相似度高的排序在前,相似度低的排序在后。 3、此业绩排序规定不作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4、业绩时间以审图合格证(或技术性审查合格书)为准,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中的时间为准。 业绩数量不超过三项。3企业获奖情况投标人近三年来的企业获奖情况。获奖证书等。 不超过三项,仅提供与工程设计有关的获奖。投标文件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证书上的时间为准。4设计、勘察团队人员安排投标人设计、勘察团队全过程人员安排。拟派设计、勘察人员配备表(格式自拟)等。 投标文件中提供勘察、设计拟派人员的职称、注册证书扫描件。5 纳税状况投标人2019年、2020年、2021年纳税状况。提供税务部门开具或打印的纳税证明扫描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纳税证明材料扫描件(仅需主办方提供)。6项目负责人资历提供项目负责人近5年的给排水工程设计业绩、获奖情况等。设计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未体现项目负责人的,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图纸关键页)、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竣工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扫描件。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不超过三项。 2、业绩时间以审图合格证(或技术性审查合格书)中时间为准,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中的时间为准。 备注:1.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投标人自行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业绩、信誉编制业绩信誉标书,投标文件中业绩、信誉数量超过本表规定数量的,招标人将按规定项数选取投标文件中顺序靠前的的业绩、信誉编入定标资料一览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业绩信誉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业绩信誉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第 23 页/共 67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3.评标委员会不对业绩信誉标书进行评审。4.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五)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 考察序号 考察要素 具体考察内容 备注质询序号 质询要素 质询对象 质询内容 备注清标序号 清标要素 清标内容 备注 备注: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2项规定进行考察、质询或清标工作的,考察、质询和清标工作在评标后、定标前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并出具相应报告。 (六)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 1.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 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量,在各自的选票上选取相同数量的投标人。投标人根据得票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规定数量的推荐入围投标人。3. 投票结果排序出现并列情形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低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者。若仍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二次投票确定入围者,票数为这些投标人中的入围名额,以此类推直至产生全部入围名额。若此过程中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入围名额时,改用逐轮淘汰法确定入围者,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4. 资格审查委员会投票时应当注明投票理由。(七)较低价排序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较低价排序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剩余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第 24 页/共 67 页序与入围。4.将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其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入围评审基准价。5.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5.1 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6.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八)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一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再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中确定的基准价下浮率P,计算入围评审基准价(评标基准价=X(1-P))。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3 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第 25 页/共 67 页 (九)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二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以X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X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Y,以Y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分级选取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采用分级选取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和价格竞争环节中按照修整系数去掉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和入围,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本规则所称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排序。4.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入围轮次和各轮入围人数,选取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的方法如下:第 26 页/共 67 页4.1 在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一轮入围投标人。4.2 在剩余的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和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二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二轮入围投标人。4.3 以此类推,完成后续轮次的选取,直至完成所有轮次选取,产生完整的入围名单。4.4 在任一轮选取中可供选取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本轮入围人数的,所有可供选取的投标人均入围评标环节,不足名额在下一轮选取时补足。4.5 在任一轮抽取中,存在排序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投标人中信用等级高者优先。若信用等级也相同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6.4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和本轮选取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一)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较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后,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第N低价法的(N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中确定),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名第N名者中标。4.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合理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若投标报价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投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该算术平均值者中标。若投标报价低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低于并且最接近第二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两次算术平均值计算中若出现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即按照本规则第5点规定原则在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人中产生中标人。5.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况时,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信用评价等级高者中标,若信用等级也相同或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信用评价等级时,由投标人进行抽签,签号最大者中标。 (十二)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一次票决法的,票决方式如下:2.1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2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最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出现平票且影响二次投票范围的情形时,所有平票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参与最后一轮票决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规则同本规则3.2。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逐轮淘汰法的,票决方式如下:3.1 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3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3个投标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3个投标人时如果出现平票的,则得票相同的投标人一并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3.2 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且无法确定淘汰单位时,下一轮投票中定标委员会每人增加一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1名投标人为中标人。4.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选票范本参照以下格式。第 27 页/共 67 页 一次票决定标选票招标项目名称: 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定标委员签名:时间:逐轮淘汰定标首轮选票招标项目名称: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1 2 3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逐轮淘汰定标淘汰阶段选票招标项目名称: 淘汰的投标人 淘汰理由定标委员签名:时间:(十三)集体议事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集体议事法的,适用本规则。2.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定标委员会组长应当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十四)竞争性磋商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与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候选投标人数量相同的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规定数量投标人成为候选投标人进入磋商环节。若出现平票且影响候选投标人产生结果时,该并列的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由定标委员会投票直至产生规定数量的候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规则处理,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候选投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平票的投标人中确定候选投标人,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3.由定标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与各候选投标人进行磋商,定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各候选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候选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范围应当严格控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内容之中。第 28 页/共 67 页4.磋商完成后,候选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结果,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之前,在招标公告规定地点提交二次响应文件。候选投标人未提交二次响应文件的,视为候选投标人放弃二次响应机会,所有磋商内容均以投标文件内容为准。5.完成磋商和二次响应后,定标委员会以逐轮淘汰的票决方法确定中标人。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6.定标委员会成员每次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第 29 页/共 67 页三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 如招标文件的修改或答疑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章节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摘要列入本章节,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本章节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1.1拒绝服从招标议程安排;1.2存在违反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管理制度或会议纪律的行为被指出之后仍然拒绝纠正;1.3存在澄清与答辩情形以外的对招标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定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行为。2.拒绝投标的情形 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的投标:2.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贿赂犯罪记录;2.2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2.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2.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2.5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珠海市相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且在停工期内的或者责令改正而未改正,停工情况以开标当天上午5时的情况为准,此后发生的停工或复工情况不影响投标资格;2.6为失信被执行人(仅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2.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2项规定的情形;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在资格审查、评标、定标或者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时存在以上情形的,招标人仍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3.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3.2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函/保单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3.3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3.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5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格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4.围标串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废标处理外,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处理: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其它成员存在相同人员;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了规定格式及内容之外的其它格式、内容相同或者大量雷同;4.7经济标书特征码非唯一;4.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围标串标情形。存在于开标过程、资格函件的情形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定,存在于投标报价、技术标书、经济标书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定标委员会可以就存在于各类标书的情形进行复核,发现异常情况可通过招标人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要求重新评审。第 30 页/共 67 页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而让该投标文件退出招标程序。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5.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含电子公章),或没有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章(含电子签章);5.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主要内容不够完整或关键字迹无法辨认;5.3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有弄虚作假投标嫌疑;5.4投标人拒不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投标人未在限时内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5.5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5.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5.7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5.8未按照资格审查要素表或技术标评标要素表逐项编制投标文件或编制的投标文件要素与要素表不对应;5.9经济标或技术标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5.10投标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5.11投标文件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形。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就5.1、5.2、5.3、5.4、5.5、5.6、5.7、5.8、5.10、5.11项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就5.1、5.2、5.3、5.4、5.5、5.6、5.7、5.8、5.9、5.10、5.11项进行认定。应用5.11项认定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时,应当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第 31 页/共 67 页四、通用条款提示招标人:本章内容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总则1.1除特别注明之外,招标文件所指国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2招标投标相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汉语,下同)及阿拉伯数字,必要或生僻的专业名词使用其他语言的应当附有中文注释。1.3招标投标相关的计量均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除特别注明之外,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涉及货币皆为人民币。1.4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指天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北京时间。除特别注明外,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资格条件、业绩信誉条件等内容中“前X年”、“前X月”等时间均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1.5投标人提供的通讯方式应当为招标人可以实现的通讯方式。否则,招标人将不承担文件、材料无法及时送达或相关信息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1.6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利归于招标人,解释的顺序按照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1.7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招标项目的情况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可以提供的真实情况及数据,投标人由此作出的理解及结论,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招标内容发生变化,导致原已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内容变化之后的投标资格无法继续参加投标的,将退还投标人已支付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费用,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1.8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适用公开招标)及招标文件目录载明的所有文件、材料,以及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或提供的其他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材料。招标文件将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或交易系统发布。1.9投标人应当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能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或未能及时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表述歧义、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或其他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问题,应当于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10天通过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7天集中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予以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将不会透露问题的来源。招标人无法及时予以澄清或说明的将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之内提出问题的,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1.1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之前,招标人可以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未及时发布公告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可以于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时间及地址参加现场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可能需要的情况及数据。投标人参加现场踏勘、答疑会议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1.13出现招标失败情况时,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第一章18.1项和相关规定处置,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1.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1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3.设计合同3.1设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4.1招标公告所载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致(适用公开招标)。4.2招标人不予接受未获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投标或疑问(适用邀请招标)。5.招标议程安排5.1招标议程安排包括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事项的时间及地址安排,招标人、投标人应当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地址进行有关事项。5.2招标公告未安排的事项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需要或不开展的事项。5.3招标人可以根据情况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调整招标公告的相关安排,调整涉及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的任何变化第 32 页/共 67 页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6.投标有效期限6.1投标有效期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项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有效,且将受招标文件约束。6.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6.3原定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投标人应当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限自动相应延长。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失效,投标人可以收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有答复的,视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7.投标资格7.1投标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7.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中所规定的投标资格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7.2.1联合体各方应在交易系统中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并将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7.2.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7.2.3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中标工程款的支付;7.2.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责任;7.2.5除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8.2除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之外,中标人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当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8.3投标人参加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投标保证金9.1投标人应当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截止期限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9.2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3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且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相关要素应满足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通过交易系统确认投标保证金已到账,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4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规定的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函》格式出具,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格式的投标保函。采用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单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规定的金额出具并必须包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所列内容。采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3.1项要求封装并由规定人员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公告载明的开标地址及负责接收相关文件的工作人员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函/保单扫描件编入资格函件。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遵循交易平台系统缴纳保证金页面相关提示及操作,在相应的电子保函/保单服务机构购买电子保函/保单并确认无误后,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在线提交电子保函/保单到交易中心。逾期提交的或未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提交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本款所称投标保函/保单,包括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2项规定可以接受的其它非现金担保方式。9.5未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将在异议或者投诉处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回投标人账户。9.6下列情形,招标人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9.6.1招标终止;9.6.2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9.6.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9.7 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第 33 页/共 67 页标人应当赔偿损失。9.7.1放弃中标的;9.7.2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销投标文件的;9.7.3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除外。9.8投标人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调查处理期间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调查处理完毕后再按照规定处理。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5项的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报价。10.2投标报价最小计量单位为“元”,小数点之后保留两位数值,小数点之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照四舍五入处理。 10.3无论采用何种报价方式,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的数值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处理。11.投标文件11.1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文件格式编制,由于文件格式错误等原因造成文件无法读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投标文件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均需在封面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电子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11.3投标报价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填报并加密,资格函件、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要素表要求逐项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编制,经济标书应当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编制。11.4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方式进行加密,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5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或不利于投标人的结果。11.6投标人应当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或通过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1.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可以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重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在投标截止之后提交的部分文件或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的承诺或细微偏差补正除外。11.8开标、评标、定标结束之后,所有投标文件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保存,招标人可在交易系统中直接下载所有已解密的投标文件。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12.1使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由以下两者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会地点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并签到:12.1.1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到的,应当由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到。12.1.2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港澳企业投标授权书)上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并由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签到的,应当由主办方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签到。12.2使用现金方式或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签到。13. 细微偏差修正13.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次要内容存在细微计算误差或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不够完整等情况,补正之后不会造成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真实意思表示)或对招标人造成不利的结果。13.2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或评标时进行认定并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补正细微偏差。补正承诺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投标人承诺同意作出补正之后,应当视为有效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拒绝补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3资格审查、评标过程中发生需要投标人补正的情况时,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补正,由投标人在一小时内通过交易系统上传补正承诺,逾期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投标人应保证资格审查时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畅通,该联系电话无法联系投标人时,同样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4细微偏差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补正:13.4.1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除非大写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改小写金额。第 34 页/共 67 页13.4.2投标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合计金额与不一致的,除非投标总价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投标总价金额为准,修改分项报价合计金额。13.4.3其他细微偏差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补正。14.资格审查委员会14.1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3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代表组成。15.评标委员会15.1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同属一个单位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二人。15.2适用《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四款的情形时,取得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招标人将采用自行推荐等方式组建评标委员会。16.定标委员会16.1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5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组建。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17.1开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告。17.2资格审查结果、评标结果和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示2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不影响后续程序进行。17.3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有异议的,招标人将于5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通过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即视为送达中标人。17.4《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8.签订合同18.1招标人、中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7项规定的时间之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共同签订合同。中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18.2招标人和中标人对部分合同条款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就争议内容签订解决争议的协议或者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不影响合同签订时间和无争议部分的执行。19.废除中标19.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除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之外中标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之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19.1.1书面明确表示放弃中标的;19.1.2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1.3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有关投标文件或者合同实质内容更改要求的;19.1.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19.1.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19.2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与围标串标等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废除投标人的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及已签订的合同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 第 35 页/共 67 页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开标1.1开标由招标人委派的代表负责,由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主持。1.2开标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进行。1.3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招标人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名单及组成情况,宣读开标会议注意事项。1.4招标人工作人员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5招标人工作人员按照交易中心系统显示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情况、电子保函/保单情况和收取的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情况,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逐个检查、宣读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记录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宣读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名单。1.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使用信用评价等级的,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各投标人的相应信用评价信息并录入交易系统。1.7由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其他需要宣读的内容。1.8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交易系统,核查是否有投标人在系统中有属于拒绝投标情况的记录并拒绝相应的投标人投标。1.9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检查情况、信用评价信息、投标报价等开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提出,均视为符合《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异议提出时限:1.9.1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9.2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早于12:00的项目,在开标当天15:00前通过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在当天24:00前通过交易系统回复;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不早于12:00的项目,异议提出的截止时间延长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2:00,招标人回复时间延长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7:00。此方式提出的异议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提交给招标人。异议回复应加盖招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招标人工作人员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回复。1.10招标人不受理投标人未按本章1.9项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以外的关于开标情况的异议。1.11开标结果进行公告。2.资格审查2.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资格审查。2.2资格审查在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招标人应当对资格审查全程进行视频和音频记录。2.3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资格后审会议开始,宣读资格审查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2.4资格审查委员会严格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个审核判断投标人资格函件是否满足相关资格审查要素要求并给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论。2.5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文件设置的条件要求进行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时,应当通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2.6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一小时,特殊情况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2.7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2.8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完毕后,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并按规定将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2.9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9.1项规定执行。3.评标环节入围会3.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人数,选取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3.2评标环节入围会在资格审查完成后,即时在资格审查地点封闭进行。3.3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人数和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规定,选取直接推荐入围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无需进行此环节。3.4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排序规则,确定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3.5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规则,根据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和信用评价等级选取剩余的入围投标人。3.6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入围结果表》,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3.7直接推荐入围结果、价格竞争排序、入围投标人的名单应当与资格审查结果同时公示。4.评标4.1评标在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第 36 页/共 67 页4.2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标会议开始,宣读评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评标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4.3招标人工作人员介绍招标项目概况及经济标书、技术标书审查要素。4.4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需要招标人进行澄清的,招标人应当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澄清情况应当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记录。4.5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经济标书分别进行评审:4.5.1根据招标文件《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或评标要素表中规定为不合格的情形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4.5.2招标文件中设置有成本参考价的,评标专家应同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认定其是否属于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情形。4.5.3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标要素中有任意一项或以上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合格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4.6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技术标书分别进行评审:4.6.1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指出存在优点的具体事项,或指出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具体事项。对评标要素逐条评审时,应当给出具体的评审意见,不得以“合格、不合格、可行、不可行、优、良、中、差”等分级、评价性意见代替;4.6.2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该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其中“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4.7评标委员会集体汇总各评标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4.7.1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和《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对“评审项目”逐条进行汇总。汇总单条“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时,评标委员会组长将各评标专家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罗列在一起,集体讨论后形成评标委员会集体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4.7.2评标委员会集体对同一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4.7.3评标委员会在汇总各评标专家意见时,如果有评标专家对汇总意见持保留意见的,则应在《评审意见汇总表》中注明;4.7.4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仅需指出不合格的具体原因,不必再指出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4.7.5各评标要素的评审意见以及综合评价等级要求与独立评审要求相同。4.8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4.9评标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如出现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4.10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一小时,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4.11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4.12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后,确定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名单,并出具评标报告。4.13进入定标环节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若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即按照评标入围会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项规定排序,在被淘汰的排名靠前的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10家投标人进行评标,若经过补充选取,投标人不足十家时,对所有剩余投标人进行评标。若不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1项规定执行。4.14招标人工作人员根据业绩信誉标书对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列表整理。4.15将评标报告与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公示。5.定标5.1定标在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5.2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标会议开始,宣读评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定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定标委员会成员担任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直接由其担任组长。5.3招标人工作人员向定标委员会提交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和定标资料。5.4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确定的定标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的相应规则确定中标人。5.5定标委员会签署定标书。5.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5项规定不组建定标委员会的,不进行本章5.1至5.5项,定标书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签署或招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5.7将定标结果进行公示。第 37 页/共 67 页六 、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除各格式的备注内容外,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 通用格式□投标文件包装封面(仅适用于场外开标项目)。? 标书封面2. 投标保函格式? 投标保函/保单包装封面□投标保函(纸质)? 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3. 资格函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港澳企业决策授权书□港澳企业投标授权书?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项编制。4. 经济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中的经济标书格式编制。5. 技术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标书评审要素表》逐项编制。6. 业绩信誉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在系统中填写并按顺序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第 38 页/共 67 页投标文件格式:标书封面工 程 建 设 项 目 设 计投 标 文 件(标书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投标人(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备注:1.投标保函/保单无需封面。2.联系人电话须为内地号码。第 39 页/共 67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保单包装封面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开启。包装内容:□投标保函/保单 项目名称: 投标人(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备注: 1.联系人电话须为内地号码。第 40 页/共 67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电子)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招标人企业名称(下称受益人): 鉴于 投标企业名称 (下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标段编号 )的项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 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日(含 60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保证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 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 5.被保证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 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 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 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保证人(盖章): 单位地址: 日期:第 41 页/共 67 页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彩色复印件或护照个人信息页彩色复印件备注:非港澳企业提供。第 42 页/共 67 页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被授权委托人姓名)代表本人负责(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获取招标投标相关文件、材料,提出相关问题,参加相关会议,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 被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委托人在以上期限之内从事授权范围之内的相关活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粘贴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彩色复印件或护照个人信息页彩色复印件备注:非港澳企业提供。第 43 页/共 67 页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招标人名称): (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投标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1.(某成员名称)为联合体投标人的主办人。 2.主办人合法代表联合体投标人负责(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投标文件的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以及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3.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将以主办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各方职责分工如下: 单位名称 承担工作范围 (单位名称)(主办方)(单位名称)(单位名称)5.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将按照以上职责分工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之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单位名称)(主办方)(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 (单位名称)(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 (单位名称)(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 备注:本协议书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方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协议内容,无需单独盖章。第 44 页/共 67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投标的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1.自觉遵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维护建筑市场秩序。2.自觉服从招标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纪律。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不存在串通进行投标的行为,不存在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情形。4.自愿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我司投标报价承接本项目。5.保证所递交的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代表我公司的投标报价,且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填报的投标报价一致。6.保证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自觉遵守招标文件约束,履行投标文件承诺。7.保证接受、配合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查核实。8.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投标报价、合同约定以及技术规范要求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招标内容的所有任务,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目标。9.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按时提交履约担保、签订合同。10.一旦中标,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依法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密切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建设单位代表的监督管理。本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将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自觉接受相关处罚。备注:本承诺书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第 45 页/共 67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开启。包装内容:□技术标书及相关文件(含电子文件)□展板项目名称:投标人(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备注:1.联系人电话须为内地号码。第 46 页/共 67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样式由各保险公司定,但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中必须包含以下特别约定:一、投标保证保险期间至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日(含 60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保证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二、投标保证保险的承保期间内,投保人在接受本投标保证保险时,视为已了解本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撤销投标文件;2.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 在签订合同时向被保险人提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或无正 当理由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与被保险人订立招标项目合同;3.投保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投保人放弃中标的。5.投保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被保险人串通投标的除外。三、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后,保险人享有向投保人追偿的权利。四、投标保证保险的承保期间内,我方收到被保险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达成赔付意向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第二条保险责任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赔款以本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为准。五、被保险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内送达我方。六、本投标保证保险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转让。七、本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被保险人支付本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我方的保险责任终止。八、本投标保证保险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九、本投标保证保险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第 47 页/共 67 页投标文件格式:业绩信誉情况列表业绩信誉情况列表序号响应要素序号业绩信誉名称 业绩信誉概况******第 48 页/共 67 页投标文件经济标书格式:投标报价函投标报价函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大写): 百分之 ,(小写): %。二、本投标人自愿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上述报价承接广南梅第二条原水管道工程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三、本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本投标人如中标,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备注:投标报价费率填写格式示例:大写投标报价费率填写例如:百分之捌拾壹点零零,小写投标报价费率填写例如:81.00%,该项不作为无效投标的情形 。第 49 页/共 67 页七、附件 1 勘察任务书广南梅第二条原水管道工程一期工程勘察任务书广南梅第二条原水管道工程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管线部分:广南梅第二条原水管道工程中人民西路至健民路段 DN2600 原水管道工程,全长约 2.8 公里。(2)泵站改造:对大镜山调咸泵站进行改造,改造后的大镜山调咸站总规模为 25 万 m3/d。改造后泵站在应急工况下能够满足梅溪水厂一期应急供水的需求;同时也具备向拱北水厂和香洲水厂调水的能力,且两座泵房之间能够互用互备。项目静态总投资为 22,610.85 万元,其中:一类费用 17,651.38 万元,二类费用 2,423.48 万元,征地补偿及道路占用 528.5 万元,基本预备费 2,007.49 万元。(一)本次招标内容:广南梅第二条原水管道工程一期工程勘察包括可研阶段初步勘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三阶段工程均包含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包含勘察外业作业和室内技术试验作业等工作内容。具体实施内容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要求为准,勘察内容需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因本项目设计招标尚未完成,设计单位尚未确定,故有关需要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测量和物探任务以设计单位中标后提交并经建设单位审批的相关要求或任务书为准。(二)勘察周期:总工期为招标人发出勘察任务之日起[66]个日历天内完成,不含占道审批及勘察方案评审所需要的时间。中标人在收到可研阶段初步勘测任务后 2个日历天内提交符合办理占道施工手续要求的相关资料,配合建设单位根据交警部门意见修改申请资料,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书后 15 个日历天提交可研阶段初步勘察成果及测量和物探文件;中标人在收到初勘测任务后 2个日历天内提交符合办理占道施工手续要求的相关资料,配合建设单位根据交警部门第 50 页/共 67 页意见修改申请资料,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书后 20 个日历天提交初勘(勘察、测量和物探)成果;中标人在收到详勘测任务后 2个日历天内提交符合办理占道施工手续要求的相关资料,配合建设单位根据交警部门意见修改申请资料,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书后 25 个日历天提交详勘(勘察、测量和物探)成果。(三)承包人自己负责收集现有相关资料。(四)勘察文件深度:1、勘察工作必须遵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珠海市行业规定,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深度并经设计单位勘察验收,满足设计单位的设计需求。勘察工作需遵循《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勘察管理指引》要求。2、勘察工作进度和深度须满足设计要求,保证设计按期完成提交图纸。勘察范围、内容、要求由设计单位书面提出,在开展勘察工作前,须提交勘察纲要、勘察方案报业主书面确认。工程勘察进场前,参加各方需进行工程勘察技术交底会,勘察单位方可进场勘察。3、测量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地面上各种构筑物(配电箱、电杆、高压架空线等)、道路(水泥、沥青路面)、人行道、苗木、农作物、绿化、水塘等内容。4、物探应包括但不限于给水、雨水、污水、通信、有线电视、照明、天然气、石油等各种管线,物探管线需明确管线的类型、管径、进出口的顶、底面标高、覆土深度、长度、走向及沿线桥涵等,所有物探资料需放到地形图上(CAD 电子版)。开展物探工作应通过但不限于走访、探挖、专用仪器,为保证物探准确性,经招标人同意,承包人可将物探部分分包给具备专业物探设备及相应资质的物探单位。(五)勘察要求勘察单位对每个钻探孔的有关情况应用统一表格如实进行现场记录,每一钻孔的岩(土)芯应勘察单位按先后顺序整齐排列并标明土石种类、相应深度,并拍照留存;所有第 51 页/共 67 页岩(土)芯应装在木箱内,采取必要的防雨措施,每孔岩(土)芯在验收前不得搬离该孔现场。水上钻孔在现场拍照后,岩(土)芯可搬移到附近岸边,但仍有保管责任。勘察单位应按规范取样,做好密封、贮存和运输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实验室。试样及密封过程应有照片。现场试验应通知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到场,并做好现场记录。勘察过程中如确需增加或减少钻孔数量,应办理变更申请,由勘察单位提出申请,设计、监理单位签加意见,最后由项目管理单位同意后实施。(六)验收要求野外验收在全部钻孔工作完成后进行,勘察单位应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项目管理单位组织设计、勘察、监理单位和共同参加验收工作。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符合任务书要求;是否按任务书和变更内容完成全部工作;每个钻孔的工作量及芯样对照情况。野外验收后,勘察单位应将装箱芯样运至安全地方保管备查,直至该项目竣工验收为止。成果资料验收在勘察单位完成工程勘察报告后进行,由勘察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项目管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参加验收工作。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报告份数及电子盘是否满足合同要求;成果是否满足任务书和设计要求;室内试验资料和现场试验资料是否齐全等。验收合格后,各参加单位应签字确认。(七)、提交成果要求:1、工程勘察成果:提交可研阶段初步勘测、初勘、详勘报告(含物探、测量)各 12 份、电子版文件 2份,不含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和专家审查的文件,电子文件必须能以 CAD 软件打开及修改,其他提交的报告文件需以 word 格式打开及修改)。2、本项目勘察成果提交份数承包人负责根据专家评审和报批的需要及发包人的要求提供。(八)勘察基本要求序号项目内容 勘察标准与要求第 52 页/共 67 页1 资料收集■除发包人提供资料外,承包人应自己负责调查了解现状情况, 调查收集相关技术资料。2工 程 勘 察(含物探、测量))■勘察工作进度和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勘察纲要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进行勘察。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备注1.本招标项目内容、标准与要求包括且不限于上述条款,还需符合满足招标文件、合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报审报批要求和项目实施过程发包人补充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等规定。2.如果本项目分期建设,具体的各期设计任务书以发包人要求、招标文件及本任务书要求执行。第 53 页/共 67 页七、附件 2 设计任务书广南梅第二条原水管道工程一期工程设计(含可研编制)任务书广南梅第二条原水管道工程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管线部分:广南梅第二条原水管道工程中人民西路至健民路段 DN2600 原水管道工程,全长约 2.8 公里。(2)泵站改造:对大镜山调咸泵站进行改造,改造后的大镜山调咸站总规模为 25 万 m3/d。改造后泵站在应急工况下能够满足梅溪水厂一期应急供水的需求;同时也具备向拱北水厂和香洲水厂调水的能力,且两座泵房之间能够互用互备。项目静态总投资为 22,610.85 万元,其中:一类费用 17,651.38 万元,二类费用 2,423.48 万元,征地补偿及道路占用 528.5 万元,基本预备费 2,007.49 万元。(一)本次招标内容:包括规划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外电设计)、编写工程设备技术要求、施工期间设计配合、设计变更报批等。(二)设计周期:总工期为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72]个日历天内完成,不含可研、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审批时间和以上各个阶段对应的勘察时间。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2个日历天内提交可研阶段勘察任务书,收到可研阶段初步勘察成果后 15 个日历天内提交可研成果,可研评审后 5个日历天内完成可研修编;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完成后 2个日历天内提交初勘任务书,收到初勘察成果后 10 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初稿,初步设计和概算评审后 7个日历天完成修编;初步设计完成审批后 2个日历天提交详勘任务书,收到详勘成果后 15 个日历天提交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后 2个日历天内回复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合格后 5个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施工图文件。在招标人发出任务通知书且提供项目相关资料后 30 个日历天内提交满足报审第 54 页/共 67 页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专项方案成果文件,取得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复后 7个日历天内提交批复成果文件。(三)项目设计投资控制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不应超过项目投资暂定价,设计概算(含项目建设各项费用)不应超过投资估算。概算中涉及到含有广东省水利厅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次材价信息未包括的材料价格时,应提供定价依据。(四)承包人自己负责收集现有相关资料。(五)设计文件深度: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市政工程设计深度要求,满足建设单位设计变更管理的时限要求。(六)提交成果要求:1、工程设计成果:提供方案设计 6份、可行性研究报告 10 份、初步设计文件 10 份、概算书 10 份、施工图初稿 8份、施工图审定稿 20 份、大境山应急泵站改造效果图(可研阶段和施工图阶段各 8套)、工程计算书 4套,施工图审查合格当月工程区域高清卫星图或航拍图(电子版)1套,设计总结报告 2份,设计变更汇总成册一式四份,以上成果资料不含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和专家审查的文件。2、以上文件须同时提供相应电子光盘 4张(设计文件必须能以 CAD 软件打开及修改,概算能以易达软件和 Excel 格式打开及修改,其他提交的报告文件需以 word 格式打开及修改)。3、本项目各项工程咨询成果提交份数承包人负责根据专家评审和报批的需要及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七)设计基本要求序号项目内容 设计标准与要求第 55 页/共 67 页1 资料收集■除发包人提供资料外,承包人应自己负责调查了解现状情况, 调查收集相关技术资料。2专项方案编制■专项方案编制依据和分析论证等内容需符合各专项方案相关规范、法规等要求,成果需满足报审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各专项方案评审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完成专项方案的报批。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涉及珠海市中部城区原水供应保障,需对中部区域原水系统进行整体分析、统筹考虑,结合即将投产的梅溪水厂水源和香洲水厂、拱北水厂目前、近远期规划等研究系统方案(含管线路由方案比选、大境山应急泵站改造内容比选论证等)、编制项目估算。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成果的报批、评审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内容及深度按照国家、省关于设计的要求,设计成果包括说明书、图纸等。通过文字、图纸(说明、图集)、效果图表达设计方案。4 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应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详细说明设计标准、参数的选择, 设计思路及原则等,绘制工程布置图、工程结构图、相关专业图纸、工程施工进度图等文件和资料。在设计文件中明确说明为完成本工程计划所需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外部交通及施工道路、水电条件、取土区及弃土区、施工场地条件、安全施工措施、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评价、水土保持措施等文件和资料。第 56 页/共 67 页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概算书、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初步设计必须包括管线迁改、绿化迁移和青苗补偿、临时便道和交通疏导等专篇。5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其设计文件应能满足施工、安装、加工及编制施工图预算的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运行说明书、设计图纸、工程数量、材料设备表等。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招标、施工安装、材料设备订货、非标设备制作。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必须包括管线迁改、绿化迁移和青苗补偿、临时便道和交通疏导等专篇。备注1.本招标项目内容、标准与要求包括且不限于上述条款,还需符合满足招标文件、合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报审报批要求和项目实施过程发包人补充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等规定。2.如果本项目分期建设,具体的各期设计任务书以发包人要求、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及本任务书要求执行。第 57 页/共 67 页七、附件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工 程 名 称:工 程 地 点:合 同 编 号:发 包 人:承 包 人:签 订 日 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 58 页/共 67 页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 见招标文件 1.6招标内容 。工程地点为 珠海市,经各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可研、环评管理法规和规章。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1.4 招标文件及附件1.5 投标文件及附件第二条 勘察、设计、可研、环评依据2.1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2 承包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 合同书3.2 中标通知书3.3 招标文件及附件3.4 发包人要求3.5投标文件及附件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勘察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见招标文件 1.6招标内容第五条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1 基础资料 1第六条 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勘察文件成果份数、地点及时间:见招标文件 22.1 说明事项中说明内容的成果要求第 59 页/共 67 页工期要求:见招标文件 16.5 勘察、设计、项目咨询服务期限第七条 费用7.1 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 (小写¥ 元),其中:设计费暂定为 (小写¥ 元),勘察费暂定为 (小写¥ 元),可研暂定为 (小写¥ 元),环评为 (小写¥ 元),。第八条 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8.1 支付方式见招标文件 16.8 费用支付方式8.2 结算方式:见招标文件 15.1 取费标准第九条 各方责任9.1 发包人责任9.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勘察。9.1.2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开始工作的,双方解除合同;已开始工作且非承包人原因的,发包人仅根据承包人已完成的成果支付相应阶段的费用。9.1.3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承包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9.1.4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对设计做重大的修改或重大方案变更引起的设计工作量增加而产生的设计费不予另行支付。9.2 承包人责任见招标文件 15.4 投标报价风险中其他事项。第十条 保密各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他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使用或向第三人转让披露及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珠海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12.1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结算为止。承包人须支付履约担保后,发包人、承包人签订合同后生效。第 60 页/共 67 页12.2 本工程项目中,承包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承包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3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5本合同一式 捌 份,发包人肆份,承包人肆份。12.6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7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2.9 其它事项:见招标文件 22.1说明事项发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住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签订日期: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住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签订日期:第 61 页/共 67 页七、附件 4《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勘察管理指引》(另附)第 62 页/共 67 页1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勘察管理指引第一条 总则为了加强工程勘察(含物探,以下同)工作管理,确保工程勘察成果的准确性,减少因勘察原因而引起的设计变更,特制定本指引。勘察工作必须遵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珠海市行业规定,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深度并经设计单位勘察验收,满足设计单位的设计需求。第二条 工程勘察阶段划分1、工程勘察分为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补充勘察等阶段。2、工程初步勘察适用于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初步设计阶段,工程详细勘察适用于施工图设计阶段,补充勘察适用于工程施工阶段。3、如时间允许一般要求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安排工程初步勘察工作。4、当出现漏勘或施工中发现地质异常,影响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报告项目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由设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补充勘察,如需进行补充勘察,则由项目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联合开会讨论补充勘察方案,明确补勘范围、内容、密度等。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在补勘阶段须按本指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进行勘察管第 63 页/共 67 页2理。设计单位根据补勘成果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如需进行设计变更,应由项目管理单位根据变更造价金额按集团公司程序报审,原则上审批完成后再由施工单位施工(特殊情况另行报批)。5、同一项目各阶段的勘察成果应充分利用,各阶段的钻孔不应重复,并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6、各阶段的工程勘察任务,均应取得项目管理单位同意才能开展工作。第三条 勘察进场前的有关工作1、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负责提交本项目的工程勘察技术要求或任务书。2、对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技术要求或任务书应通过项目管理单位的审查和确认。3、工程勘察单位根据项目管理单位确认同意的勘察技术要求或任务书,负责编写工程勘察大纲。4、设计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审查工程勘察大纲。5、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如有,下同)等单位共同踏勘现场,并最后确定布孔方案。6、工程勘察进场前,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勘察技术交底会。7、完成以上全部工作后,勘察单位方可进场勘察。第四条 工程勘察管理1、勘察单位对每个钻探孔的有关情况应用统一表格如实进第 64 页/共 67 页3行现场记录,监理或项目管理单位应对每孔现场记录表进行核查,集团工程管理部门可不定期抽查。2、每一钻孔的岩(土)芯应勘察单位按先后顺序整齐排列并标明土石种类、相应深度,并拍照留存;所有岩(土)芯应装在木箱内,采取必要的防雨措施,每孔岩(土)芯在验收前不得搬离该孔现场。水上钻孔在现场拍照后,岩(土)芯可搬移到附近岸边,但仍有保管责任。3、每孔钻孔完成后,项目管理单位至少应派两人检查岩芯,并与岩芯拍照;需要送室内试验的试件,勘察单位应按规范取样,做好密封、贮存和运输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实验室。试样及密封过程应有照片,试样应由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抽查。4、现场试验应通知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到场,并做好现场记录。5、勘察过程中如确需增加或减少钻孔数量,应办理变更申请,由勘察单位提出申请,设计、监理单位签加意见,最后由项目管理单位同意后实施。第五条 工程勘察验收1、工程勘察验收分野外作业验收和成果资料验收。2、野外验收在全部钻孔工作完成后进行,勘察单位应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项目管理单位组织设计、勘察、监理单位和共同参加验收工作。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符合任务书要求;是否按任务书和变更内容完成全部工作;每个钻孔的工作量及芯样对照情况。3、野外验收后,勘察单位应将装箱芯样运至安全地方保管第 65 页/共 67 页4备查,直至该项目竣工验收为止。4、成果资料验收在勘察单位完成工程勘察报告后进行,由勘察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项目管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参加验收工作。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报告份数及电子盘是否满足合同要求;成果是否满足任务书和设计要求;室内试验资料和现场试验资料是否齐全等。验收合格后,各参加单位应签字确认。第六条 工程勘察结算1、工程勘察结算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进行。2、勘察单位负责按验收工作量和勘察合同编制工程勘察结算书,结算书应同步提交经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如有)、勘察单位确认后的每孔岩芯记录表,监理单位签加意见后交项目管理单位复核勘察工作量,项目管理单位对勘察工作量应加具明确意见,然后由项目管理单位按集团公司结算程序审核。第七条 罚则1、工程勘察单位对勘察成果负终身责任。2、勘察过程不能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勘察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罚。3、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现场地质与勘察成果资料严重不符时,应分清责任,若属勘察单位责任,应追究其责任,并按合同相关条款和有关法规进行处罚。4、监理单位若未按监理合同约定履约勘察阶段监理职责,则按监理合同约定予以处罚。5、项目管理单位的项目经办人及其各级领导(直接上级、项目分管领导)如未按本规定执行勘察管理工作,由项目管理单第 66 页/共 67 页5位制订考核细则,将勘察管理纳入个人全员绩效考核;如项目经办人及其各级领导在勘察管理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按集团公司员工违规处理办法执行。第八条 本指引所附表格供项目管理单位参考,项目管理单位可在此基础上细化完善。第九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珠海水控集团工程勘察管理用表第 67 页/共 6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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