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县程集镇卫生院新建招标公告
监利县程集镇卫生院新建招标公告
监利县程集镇卫生院新建项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1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监利县程集镇卫生院综新建项目已由监发改文【2014】1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监利县程集镇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产处置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_监利县程集镇卫生院新建项目;
2.2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监利县程集镇;
2.3工程规模及结构类型:住院部三层,门诊部两层、公卫楼三层,总面积约5400㎡,框架结构;
2.4计划施工工期:14个月
2.5招标范围:投标人应完成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确定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完成的各项前期、验收手续所发生的费用;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2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须是投标单位,并提供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近三年(2011、2012、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相关证明表明申请人财物状况良好,无亏损。
3.6 投标人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来无企业和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凭企业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查询函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查询后,在开标现场出具查询结果。);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银行基本账号开户证明;
3.9本工程实行押证施工管理,项目经理必须驻场施工,并将资格证书交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管。待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后,将资格证书退还,并对此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0日至 2014 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携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监利县蓝星商贸城院内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施工图纸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4.2 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两套: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
4)注册建造师证书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资格(上岗)证,并提供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5)监利招投标网员证。
4.3 投标人须在2014年11月4日下午 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标段,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提供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名称(监利县程集镇卫生院新建项目),否则将会承担因保证金查询不到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的风险。
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全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账号:********0367;
开户行:中国银行监利支行。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定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11月10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监利县容城镇江城大道106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弃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利县程集镇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监利县程集镇 地 址:监利县蓝星商贸城院内二楼
邮 编: 433300 邮 编:433300
联系人:旷红兵 联 系 人:邓丽琼
电 话:138*****000 电 话:****-*******
2014年10月17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