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2022年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5月24日
2022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3号)要求,2022年中央财政继续对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工作给予支持。为实施好2022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推进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奋力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样板之地”目标,坚持以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为主线,以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样板为载体,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强化农技推广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能,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构建“一主多元”“一性三化”新型农技推广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实施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以强化公益性职责履行提升体系服务中心工作的效能。
——坚持统筹兼顾,在保障基本“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支持意愿强、效果好的县(市、区),适度向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和脱贫地区倾斜。
——坚持注重实效,突出项目实施质量和成效,鼓励在机制创新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开展探索。
——坚持完善体系,强化基层队伍建设,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主体承担推广工作,不断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三)年度目标
全省建设180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介一批重要粮油作物主导品种,推广400项(次)以上的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在农业科技展示基地开展180(场)次以上的年度主推技术展示示范活动,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招录“三定向”生200名以上;招募1000名以上特聘农技员,健全特聘农技员管理机制;对全省1/3以上基层农技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培育450名左右农技推广骨干。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建设一批覆盖多个乡镇的区域性农技推广组织。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
二、实施内容
项目实施主要支持以下工作:外聘技术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等;招募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家禽繁殖员);为农业科技示范户提供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以及提供农(兽)药、化肥、饲料等;为示范基地提供农(兽)药、化肥、饲料、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采取现代化推广方式以及组织展示活动;基层农技员培训,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试点;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工作;全国油菜产业绿色革命科技示范县建设;统筹兼顾所在地农垦场的农业科技示范户培育和农技指导员的异地培训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激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活力。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全面支撑稳粮保供、应对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和病虫害、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等重点任务落实。坚持“一主多元”“一性三化”的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思路,扩大体系改革创新试点范围,在原有5个试点县的基础上新增分宜、芦溪、会昌等3个试点县;持续建设区域性农技推广组织,吸纳多元力量参与农技推广工作,建立公益性推广机构与经营性组织融合发展的对接平台和路径,拓展农技推广服务供应链,促进农技人员在生产经营实践中开阔视野、提升服务能力,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全程化、精准化和个性化的指导服务。鼓励农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
(二)开展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各地要完善年度主推技术遴选发布制度,重点围绕稳粮保供等重点任务落实,遴选一批先进适用技术,组建技术指导团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培训和现场观摩,加快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田。各地各单位要围绕优质稻米等六大产业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试点,进一步集成、熟化本产业的重大技术,完善技术供给体系和配套措施,试点县要固化协同推广成果,建设覆盖多个乡镇的区域性优势产业协同推广工作站。各项目县要将年度主推技术的文件、明白纸、照片、工作总结等资料,报设区市汇总后于12月16日前报厅科教处。
(三)打造先进农业技术展示平台。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管理,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年度任务,开展绩效考核;组织遴选第二批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各项目县要结合县域农情实际,建设不少于2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同一基地支持不超过三年,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可认定为所属项目县的示范基地),统一树立标牌(见附件2),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健全基地档案,自建、租用类基地要有品种展示和技术示范实施方案,合作类基地要与基地主体签订品种展示和技术示范协议。要聚焦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和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主体培养科技示范户,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集成应用展示示范,加快推广全程机械化生产。各设区市要加强考核验收,将项目县示范基地和示范户名单、认定文件、实施方案(协议)、实训活动、工作总结等资料汇总后于12月16日前报厅科教处。(四)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支持49个县(市、区)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继续从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种养能手、“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优秀学员中招募特聘农技员,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继续在22个生猪大县和6个家禽大县招募特聘动物防疫员、家畜繁殖员。完善特聘人员管理制度,规范购买服务协议,加强考核管理,稳定聘任与动态调整相结合,优先续聘考核优秀人员,完善特聘人员信息化管理服务。(五)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省级遴选一批优质培训机构和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统一组织脱产业务培训;县级组织基层农技员通过脱产培训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各级培训机构要强化培训规划制定、课程模块设置和师资库建设,将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特聘农技员代表等纳入师资队伍。支持农技推广体系与金融机构合作,强化金融培训、提升融资服务能力。继续通过“三定向”的方式,吸引综合素质较高的青年人才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完善农技人员绩效评价,将服务对象满意度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对长期扎根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务晋级、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积极推动收入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紧密挂钩。
(六)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各项目县要鼓励引导农业科技服务公司、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田间学校”等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科技服务。加快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协调金融、财税、用地等政策支持,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
(七)创新农业科技县域服务模式。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要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发挥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对科技特派团帮扶工作的承接作用,优先开展农技员培训、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家畜繁殖员)招募、先进技术示范展示等工作;积极探索新型农技推广服务模式和平台建设,与科研院所、涉农高校、农业科技服务公司等联合开展技术推广服务。
(八)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各地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技员业务培训、项目绩效管理考评等工作,加快普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手段,推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江西“*****”等平台的普及使用,完善在线服务常态化机制。各项目县要在10月底前完成工作动态、文件材料、县级培训班、主推技术、主体培育和示范基地等内容填报;指导承担项目任务的专家、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家禽繁殖员)、服务主体等对项目任务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线上动态展示。省级将定期对填报情况进行调度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实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围绕2022年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推动政策衔接配套,实现上下协同联动。各项目县要及时将方案报设区市审批,各设区市于6月20日前报送厅科教处备案。要充分发挥省级农技推广机构作用,激发各级推广机构活力,并定期开展情况调度,掌握执行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要强化监管考核。各地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有关资金补助信息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严格绩效考核,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构建全过程一体化、线上线下联动逐级负责的绩效管理机制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和资金执行情况,2022年绩效考核结果与下年度项目预算安排挂钩。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通过集中交流、在线考评、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绩效考核(见附件3)。
三要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挖掘经验做法,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推介宣传。注重宣传在保障农业生产、带动产业发展中涌现的典型农技人员和事迹,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范利、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科教宣传处吴成彧,0791-********,jxnytkjc@163.com。
附件:1.2022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任务清单
2.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样式
3.2022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022年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0号)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乡村人才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和“保供、衔接、禁渔、建设、要害、改革”等重点任务,聚焦全产业链技能水平提高,构建选育用一体化培育路径,推进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提升素质能力与延伸服务协同,推动农民教育培训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任务目标。到2022年底,培育高素质农民3万名以上(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培训参评率和满意度不低于85%;招录1000名左右本科层次和4000名左右大专层次的农民大学生(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
围绕稳粮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
1.聚焦稳产保供促增收。围绕“米袋子”“菜篮子”“油瓶子”有效供给,统筹做好粮油、蔬菜、畜禽渔等重要农副产品增产提质、防灾减损和重大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控等全生产周期技术技能、生产管理和健康养殖培训,提升种养水平和产业发展能力,促进稳产保供及农民增收。
2.聚焦重点人群促提升。提升退捕渔民转岗跨行生产技能;提升农机手机播、机收减损技能;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种养加能手的生产经营技能;提升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为主体的返乡入乡创业创新群体的农业生产技能;提升村“两委”成员的乡村治理、社会事业发展、村庄建设管理能力;倡导学法用法,培养一批乡村法律明白人;开展农民耕地保护知识、高标准农田管护利用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能力;持续做好脱贫人员和乡村振兴帮扶乡(村、点)农民教育培训,提升脱贫地区农民特色产业生产技能,推动脱贫地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带头人与脱贫农民的“传帮带”融合对接,发挥示范带动功能,带动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增收致富,提升可持续脱贫致富能力。
3.聚焦优势产业促发展。立足稻米、蔬菜、果业、畜牧业、水产、休闲农业、茶叶、中药材等产业,因地制宜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加强良种识别、选购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普及绿色种养、科学施肥用药、农产品质量安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防治、农业减排固碳、生物育种与生物安全等专业知识,加强农业绿色发展和两个“三品一标”知识技能培训;在品牌打造、电商营销、金融信贷、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关键环节进行专业培训,促进全产业链人才发展储备。实施重点区域产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每个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培养100-200名产业发展带头人。
4.聚焦能力拓展强素质。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式创新,提升高素质农民生产技能的深度和广度。结合“农业大讲堂下基层”、送教下乡等活动,推动乡村振兴进课堂、思政教育进乡村。大力宣传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科普;传承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引导农民移风易俗、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弘扬勤劳节俭、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进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鼓励高素质农民参与科普活动;引导和鼓励女农民和青年农民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因地制宜举办高素质女农民专题培训班和青年农民专题培训班。
(二)纵深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以办好农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为目标,以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和适应农业农村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纵深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以下简称“工程”),促进培养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增强实训内容、提高师资水平,全面提升教学质量,进一步做强做大农民大学生人才队伍。
1.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强化对“工程”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发布招生宣传信息和政策,营造浓厚的招生工作氛围,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对象报考学历教育。按照程序和要求认真开展报考对象资格审核工作,确保考生符合身份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生源推荐任务。
2.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院校要遵循农民特点和农业职业教育规律,结合地方特色主导产业、区域发展趋势,采取“农学结合、工学交替”的培养模式,健全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分类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各教学环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合理安排教学实践活动,加强现场指导,提高解决实际生产问题的能力。开发课程配套教学资源,丰富教学手段,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提高教学服务水平。
3.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乡村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为抓手,推动各类资源向优势协会、优秀骨干进行重点扶持,支持和鼓励参与当地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主动承担农技推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组织“工程”毕业生参加全省农村创新创业创意大赛及相关比赛,选拔推介优秀项目和人才,激发乡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营造更加有活力有激情的创新创业氛围。
三、组织实施
(一)开展需求摸底。开展农民培训和学历教育摸底调研,真实掌握培育对象对内容、形式和意愿等的需求。农民培训重点把握“谁来培训、培训什么、怎么组训”等关键点,为培训方案制定、理论教学、实训实习和跟踪服务提供指导。学历教育围绕专业布局、课程设置、培育模式和本土产业等需求开展调研,为促进培养院校教学管理服务水平提升提供参考。
(二)选准培育对象。采用“机构招收、逐级推荐、个人申报”等方法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将年满16周岁,正在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入乡创业者纳入培训对象库,同一培训对象一年内只能参加一次培训,两年内不可重复参加同一层级同一类型培训。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招录农民大学生,鼓励和支持村“两委”班子成员、参加了高素质农民培训的学员、退捕转岗渔民、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等对象报考学历教育。
(三)完善体系建设。推进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精准推进高素质农民的遴选、培育、使用。采取指定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统筹用好涉农高校、职业院校资源,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长期稳定承担任务;积极引导农业科研单位和农技推广机构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有序引导社会机构参与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建设一批特色品牌专业、线上线下精品课程、实践性教学基地、“实战型”师资队伍,将具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科研院校专家、农技推广骨干、特聘农技员、“工程”优秀学员等纳入师资队伍。重点建设一批优质培训基地,推介一批典型培育模式。
(四)分层分类培育。省级重点抓好示范性培训和农民大学生培育,设区市重点抓好区域共性技能培训和全产业链综合型人才培育,县级重点抓好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育。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长和课程,推进按农时分段开展培训和教学。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优化集中培训、实训观摩的时间安排,鼓励“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基层党建有机结合,广泛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了解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依托青年创业组织,强化对青年农民的扶持交流。
(五)用好信息平台。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管理,鼓励各地开展在线课程开发和规范化建设,确保线上课程质量;发挥平台的信息化管理功能,在对象遴选、数据调度、信息分析中实现数字化管理;开展培训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及时组织参训农民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用好“工程”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做好学员培养全过程管理工作,提升“工程”信息化管理和应用水平。
(六)做好跟踪服务。根据农业生产规律对高素质农民开展训后跟踪服务;组织“工程”毕业学员参加各级集中培训。运用好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线上答疑解惑,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推进乡村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提质增效,引导成立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产业联盟,组织开展产销对接、跨地域交流合作等活动,不断巩固和提升培育质量效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与教育、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合力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各设区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实施步骤、资金使用范围等,保障培训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
(二)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实现培训流程标准化。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全程监管,落实“一班一案”要求,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严格落实主管部门负责人上第一课制度;定期督导调度培训进度;强化对培训机构的过程监督和质量考核。按分级负责原则,对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评细则(附件2),组织开展培育质量评估和验收。
(三)规范资金管理。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采取预拨制和报账制相结合方式,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到培训机构,标准为:经营管理型3500元/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1000元/人;要加快执行进度,将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工程”正式录取的大专生学员,纳入全省高职招生计划,由省财政保障生均经费;正式录取的本科生学员仍按原政策执行,培养经费由省市县三级和院校共同承担,由省财政统一拨付给江西农大。各地各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农民教育培训资金,严禁以现金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农民教育培训。
(四)注重宣传总结。各地要注重选树典型,积极组织推荐参加全国农民教育培训百名优秀学员遴选资助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优秀学员、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请各设区市于6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方案、11月3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厅科教处,联系人:周曦文,0791-********、186*****509,jxnytkjc@163.com。
附件:1.2022年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清单
2.2022年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评细则
3.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和课时分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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