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二醇一期工程80吨及100吨电子汽车衡设备招标公告
乙二醇一期工程80吨及100吨电子汽车衡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SH2014-101-118-1513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所属行业: 能源化工
实 施 地: 阳泉市
开标时间:
招标方案核准号:
山西嘉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阳泉煤业集团平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对乙二醇项目一期工程80吨及100吨电子汽车衡设备采购,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乙二醇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概况:本工程原料煤及燃料煤为不同煤种,部分原料煤由神华煤矿提供,其余原料煤和全部燃料煤由阳煤五矿煤矿提供,生产规模为3×20万吨乙二醇项目(一期)(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计)。本工程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40万吨乙二醇,占地面积约592260 m2。
建设地点:山西省 阳泉市 平定县
建设规模:40万吨乙二醇/年(一期)
项目总投资:380000万元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招标编号:JSH2014-101-118-1513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设备:80吨及100吨电子汽车衡
2、招标数量:4台;
3、主要技术参数:
(1) 80吨电子汽车衡 数量:2台 技术要求:台面尺寸:3.4*18m,3节;台面厚度不小于350mm(钢板厚度不小于12mm),整称自重:不小于14吨,称体结构:全钢框结构最大安全过载:125%FS;极限超载能力:200%FS;
(1) 100吨电子汽车衡 数量:2台 技术要求:台面尺寸:3.4*18m,3节;台面厚度不小于350mm(钢板厚度不小于12mm),整称自重:不小于14吨,称体结构:全钢框结构最大安全过载:125%FS;极限超载能力:200%FS;
主要性能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约合同的能力,并具有相应的资质:①法人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③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须持有效的生产(制造)许可证;如属特种设备,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④组织机构代码;⑤法人授权委托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⑥具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入网证等相关证书;⑦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 、具有销售、设计、制造与本招标内容相同/相近项目业绩,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报名。
6、须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生产许可证及其它资质证书 (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同类产品供货业绩(2011年至2014年合同复印件,需提供国家电网公司有效业绩);
5、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企业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五、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于2014年10月18日至2014年10月23日17时前(周六正常上班),到山西嘉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2.合格投标人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凡不按时获取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六、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有关招标设备的详细技术参数情况,请与招标人联系。
2、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以山西嘉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投标企业。
3、不接受传真及电话报名,请携带资料来人报名。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者,请于2014年10月23日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阳泉煤业集团平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波涛
联系电话:183*****31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嘉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毛 锐 张瑾瑶
联系电话:****-*******
地 址:山西省阳泉市北大西街5号社保大楼6层
邮 编:0450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阳泉市西城支行
帐 号:140*****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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