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税局图形工作站采购项目
厦门市国税局图形工作站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4-10-20 09:16:43 | |||||
项目名称: | 厦门市国税局图形工作站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7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厦门市国税局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国税局 | 开始日期: | 2014-10-20 09:16:43 | |||
联系人: | 刘贤贤 | 截止日期: | 2014-10-23 09:16:43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湖滨北路70号 | |||
联系邮件: | lxxadf@sina.cn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7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参与本次竞价的应为在厦门本地有服务网点的央采供应商(以供应商提供的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或外地驻厦机构登记证上的登记信息为准,请供应商加盖公章后扫描并在竞价时上传);2、为保证商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以附件形式上传由原厂商出具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竞价方为有效;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4、投标人及原厂商需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到达现场技术支持的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免费保修期五年。5、投标人总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运输、保险费、仓储保管费、安装调试、产品验收的检验检测费、操作人员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6、投标人需上传我单位所要求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160*****040.doc&type=attachment">********160*****040.doc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计算机 | 惠普、戴尔、联想 | HP Z620 Workstation、DELL Precision T5610、联想ThinkStation S30 | 台 | 30 | 原厂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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