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2年度供应室耗材采购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2年度供应室耗材采购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乙方:福州医铂仕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ZXFZ[GK]*******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2022年度供应室耗材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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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产品属性
1-1 A****** 消毒杀菌用品 供应室耗材澳泉,新华等具体详见附件1(批)******.0000******国内20*45㎝等具体详见附件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肆仟零柒拾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交付,每批次接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交付;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临湖七路2号;

4.3交付条件: 通过最终验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位 单价 数量 总价 1-1 吸水纸 澳泉20*45cm 中山市 张 1.05 1500 1575 1-2 吸水纸 澳泉30*50cm 中山市 张 1.25 5000 6250 1-3 吸水纸 澳泉40*45cm 中山市 张 1.65 5000 8250 1-4 医用无纺布 澳泉60*60cm 中山市 张 1.55 6000 9300 1-5 医用无纺布 澳泉80*80cm 中山市 张 1.75 ***** ***** 1-6 医用无纺布 澳泉100*100cm 中山市 张 2.75 8000 ***** 1-7 医用无纺布 澳泉120*120cm 中山市 张 4.53 ***** ***** 1-8 医用无纺布 澳泉150*150cm 中山市 张 8.3 300 2490 1-9 纸塑包装袋(高压、环氧乙烷灭菌) 澳泉10cm*200m 中山市 卷 430 40 ***** 1-10 纸塑包装袋(高压、环氧乙烷灭菌) 澳泉15cm*200m 中山市 卷 630 20 ***** 1-11 纸塑包装袋(高压、环氧乙烷灭菌) 澳泉20cm*200m 中山市 卷 810 15 ***** 1-12 纸塑包装袋(高压、环氧乙烷灭菌) 澳泉25cm*200m 中山市 卷 1000 15 ***** 1-13 纸塑包装袋(高压、环氧乙烷灭菌) 澳泉(10+5)cm* 100m 中山市 卷 245 15 3675 1-14 纸塑包装袋(高压、环氧乙烷灭菌) 澳泉(20+5.5)cm*100m 中山市 卷 465 15 6975 1-15 纸塑包装袋(高压、环氧乙烷灭菌) 澳泉(25+6)cm* 100m 中山市 卷 600 15 9000 1-16 纸塑包装袋(高压、环氧乙烷灭菌) 澳泉(30+6.5)cm*100m 中山市 卷 750 10 7500 1-17 纸塑包装袋(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 澳泉10cm*70m 中山市 卷 435 8 3480 1-18 纸塑包装袋(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 澳泉15cm*70m 中山市 卷 630 8 5040 1-19 纸塑包装袋(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 澳泉20cm*70m 中山市 卷 810 8 6480 1-20 纸塑包装袋(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 澳泉25cm*70m 中山市 卷 1060 8 8480 1-21 纸塑包装袋(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 澳泉35cm*70m 中山市 卷 1290 8 ***** 1-22 医用封口机测试纸 新华高温 山东 张 5.5 430 2365 1-23 医用封口机测试纸 新华低温 山东 张 5.5 800 4400 合计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应逐件认真核对商品包装上印制的产品名称包括生产企业、规格、有效期并清点数量确认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情况以及合同要求相符,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交付使用。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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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中标人根据经采购人确认的实际采购货物清单、相应的收货确认单及100%正规含税发票定期向采购人结算,采购人在收到上述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相应费用。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人民币柒仟壹佰零壹元柒角伍分(¥7101.75元)。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将在服务期满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且在合同期内未出现违约现象及甲方利益受损的情况下,无息退还。如乙方违约,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合同有效期

至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05%。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总合同金额的10%。 (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05%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15个日历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 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30个日历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货款的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交货物0.02%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甲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货物的单价不变的情况下对本次采购的货物的数量和服务进行增加或减少。 10.5如因货物质量问题对甲方设备以及其他问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同时必须保证供给甲方的货物质量、证件没有问题,如因产品质量、证件不合格等产生的问题,例如被药监部门查处,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一律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14.2乙方供给的甲方的货物要符合药监部门的要求,做到发票清单随货同行,发票清单的内容要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如符合药监局的要求等。如因发票清单等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开具的清单要一式两份,一份附货物,一份附发票。 14.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与甲方供应室所用机器相匹配,若所提供货物无法正常使用,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乙方须对无法正常使用的产品进行免费更换。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违约金;若违约金无法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4.4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相应的伴随服务,包括如下服务内容:①现场搬运入库,货物上架上楼等;②开箱或分装的工具;③近效期产品的及时更换。 14.5乙方应保证产品供应的及时性,如因产品供应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乙方:福州医铂仕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平潭县北厝镇临湖7路2号住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6228(自贸试验区内)
单位负责人:陈春美单位负责人:张元富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廖晓丹
联系方法:林升、059*****676
联系方法:136*****94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账号: 账号: 591*****8510801

签订地点: 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2年05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室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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