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线施划、交通标志标牌制做安装及信号灯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吴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线施划、交通标志标牌制做安装及信号灯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各竞标人:
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吴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采购人所需标线施划、交通标志标牌制做安装及信号灯改造工程项目。
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技术实力雄厚且施工能力强的独立法人企业参加谈判。
项 目 名 称:吴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标线施划、交通标志标牌制做安装及信号灯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内容及要求:
冷喷施划标线 | 69250㎡ |
交通标志 | 150块 |
交通标牌 | 64块 |
路口信号灯改造 | 1处路口3杆市区内移位 |
合格竞标人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制做交通标志标牌、施划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安装的项目;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技术能力,能确保及时施工,提供及时的工程后续维护服务;
付款计划:合同签定后预付合同价款总额的30%,余款70%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07年11月23日至2007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8:00至12 :00 ,下午14:00至18:00(节假日不办公)。
地 址: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吴忠市建设局对面国资大厦三楼)
购买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07年11月28日下午6:00时前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07年11月29日下午2:30前
联 系 人:管 勤、 蒋镜如
联系电话:****-*******
传 真:****-*******
谈判时间:2007年11月29日下午2:30
谈判地点: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吴忠市建设局对面国资大厦四楼)
附加说明:
1、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谈判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参加谈判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非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2、购买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两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如该项目因竞标人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竞标的资格。
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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