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对图书馆综合楼办公家具、书架及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中心对图书馆综合楼办公家具、书架及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桂政采函〔2022〕94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桂林市宜禾家具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142号(兴桂综合楼2-1号家具市场二层陆(6)号门面)
法定代表人:李凤娇
委托代理人:秦浩元电话:182*****973
本中心于2022年5月19日收到质疑人递交的《质疑函》,对图书馆综合楼办公家具、书架及配套设施采购(GXZC2022-G1-******-CGZX)项目分标1的中标结果提出质疑。分标1中标供应商为南宁市富诚家私有限责任公司。
质疑事项:图书馆综合楼办公家具、书架及配套设施采购(GXZC2022-G1-******-CGZX)项目分标1的最高预算价是¥*******.00元,共计81项1909件产品,产品种类包含木制家具、板式家具、钢制家具、软体家具、现场订制家具等。而中标供应商南宁市富诚家私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仅为*******.00元,为最高预算价的45.9%,严重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其他四家投标人的报价分别为: *******.00元; *******.00元; *******.00元; *******.00元)。根据我司投标前成本核算的结果来看,如严格按照招标要求来供货,中标价是不可能做得到的。投标前我司通过核算,本项目分标1能看得见的成本已经达约*******元(板材成本约******元+五金合计成本约******元+软体材料成本约******元+包装成本约*****元+运输成本约*****元+安装成本约******元),还未计算税费及生产管理成本。本项目分标1中标人中标价仅仅为¥*******.00元远远低于其他投标的人报价,也只比材料成本多了6万元左右,这个价格很难保证产品的质量,有严重扰乱市场价格和恶意冲低价谋求中标的嫌疑。
质疑人要求对本项目分标1中标人的中标价格进行市场调查,对本项目分标1进行重新评审。
为此,本中心对质疑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查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分标1的“商务及其他要求表”中有“▲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的价格:包括货款、零配件、安装调试费、验收费;(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费。(4)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摆放的费用。注:投标人自行考虑完成项目所需的辅材、零配件等数量,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全部内容,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的要求。
2.南宁市富诚家私有限责任公司在递交的本项目分标1投标文件中,对分标1的报价为*******.00元,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分标1的《投标报价明细表》。南宁市富诚家私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分标1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的“商务及其他要求表”中的“▲投标报价”作无偏离响应。
3.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和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期间,评审专家未对南宁市富诚家私有限责任公司的投标报价提出疑义。
4.南宁市富诚家私有限责任公司在对质疑回复中称: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明确标项一预算金额 (元) : *******元,最高限价*******元,招标文件并没有限制标底最低报价。我公司成立至今27周年,是一家具备制造生产销售的合法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立至今,履约完成中标项目合格验收,交付业主使用,项目预算金额有高达一千万的服务项目,均保质保量完成,充分证明我公司具备履约能力,并且我司投标前,已针对采购货物成本分析,包含: (1) 货物的价格:包括货款、零配件、安装调试费、验收费; (2) 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3) 运输、 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费。(4) 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摆放的费用,最终确定投标报价,并对其投标结果负责,如约保质保量交货。由于各投标人的实际情况不同,投标成本也不相同,我公司的报价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成本及利润等因素综合考虑后自行确定的,经本项目专业评标委和业主评委评审通过。本项目评审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要求。另外,本项目是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的,报价不是唯一决定能否中标的因素。本次图书馆综合楼办公家具、书架及配套设施采购,最终目的是为业主提供满足其需求的家具产品及服务,并且所供产品的规格、数量符合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质疑人所提观点无任何事实依据,本项目结果是经过专业评委评审推荐出的中标候选人,我公司参与整个采购流程合理合法,结果公正公开,也完全有能力履行本次采购的合同义务。
对质疑事项,采购人认为:各供应商的进货渠道不同导致成本价不同,且五金配件和板材等原材料的价格也会随着市场发展而上下波动,包装、运输、安装等成本也因人而异,供应商有权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报价,供应商自身情况不同,投标产品和服务的成本也不同,同一个产品和服务的报价不一定相同,凭报价去评判产品的质量仅是质疑供应商依据自己的主观猜想。
根据以上情况,本中心认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南宁市富诚家私有限责任公司的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质疑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5月25日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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