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双河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备及安装(第二次)招标公告
荣昌区双河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备及安装(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荣昌区双河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20﹞6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荣昌区双河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批复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水源趸船水泵站一座,新建dn250提水管及自流引水管1062m;新建3000m3/d标准水厂一座;供区改扩建主管网183.139km,新建管网加压泵站4座。本次招标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包括:水厂自动控制系统,絮凝剂投加设备,消毒剂投加设备,污泥处置设备,厂区及管网加压供水系统,管网流量、压力、消毒剂余量监测系统,厂区视频监控系统,实验室设备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47.******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重庆市荣昌区双河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及安装。供货及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日程安排满足招标人对重庆市荣昌区双河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进度的计划要求。
缺陷责任期要求:双方对合同项下全部产品共同签署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水泵、加压设备、加氯加药设备、絮凝处置设备、软件为60个月,其它的为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从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具有1个单项合同总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给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或排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或给排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26号附4号27楼2号 | |
联系人: | 周帅 | 联系人: | 王姣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99*****870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023-********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重庆市荣昌区双河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荣昌支行 | |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建设银行荣昌支行 | |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昌州支行 | |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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