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宅村红心火龙果示范园(二期)项目投标邀请书
潘宅村红心火龙果示范园(二期)项目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潘宅村红心火龙果示范园(二期)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潘宅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潘宅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邦建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福建陆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畅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圣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家投标人,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额约100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总工期:不超过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有园林绿化或园林景观等);
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 (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2年5月26日起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http://www.ptxy.gov.cn/zwgk/ggzypz/发布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玖仟圆整(*****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在截标前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未中标的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6日9时30分,提交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投标邀请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潘宅村民委员会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
电话:138*****196
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邦建工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158*****981
联系人:杨女士标签: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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