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通化工务段2022年特种车租赁服务外包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ZTSYJCGS2022-0221

沈阳局集团公司通化工务段2022年特种车租赁服务外包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ZTSYJCGS2022-0221

沈阳局集团公司通化工务段2022年特种车租赁服务外包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2-0221)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公司通化工务段2022年特种车租赁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技术性能指标:

1.执行的技术标准: 无。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沈阳局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履约,需在约定时间内提供与招标要求相同规格类型的车辆进行服务。如因出租方原因造成承租方人身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租赁公司负责赔偿承租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5.售后服务及要求:

(1)投标公司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运输、作业所有费用;投标公司负责车辆操作人员(包含驾驶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一切人身安全责任及费用赔付。

(2)投标公司保证车辆不存在任何有害采购方使用的第三方权利,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公司负责赔偿。

(3)采购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内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1)投标公司提供的特种车辆必须能满足租赁需求单位的全部作业需求,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租赁车辆为投标公司自有车辆,投标时每种车辆需提供至少一辆(台)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复印件;

(3)随车起重机、装载机投标公司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需车辆提供服务时核验;

(4)随车起重机、装载机投标公司需在提供租车服务时提供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或行驶证,如因车辆质量问题造成采购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投标公司负责赔偿采购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5)特种车租赁服务包含车辆及驾驶员、操作员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车辆保险、过路过桥费、燃油费、维修保养费、驾驶员及操作员人员工资保险等);

(6)随车起重机、装载机租赁的预算金额为全年预计总量,最终以实际发生租赁数量和中标单价为准,且不超过财务下达总预算。

(7)其他情况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7. 质量保证期限及相关约定。(涉及多项物资(设备)的采购项目可附表)

依据相关文件要求,临时租赁服务要按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A02,A03,A04:

1.投标人性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设备租赁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要求

无。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4.供货业绩要求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谈判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8:00时起至2022年5月31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报名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报名。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谈判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下载谈判文件后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报名项目编号、包件号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项目经理手机。否则造成后续无法开标报价问题,后果自负。项目后续网上报价信息见谈判文件内第一章公告附件2.

4.3文件工本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4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4800元、A02:4800元、A03:4800元、A04:36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5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5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06月07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07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因疫情原因,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于开标前一个工作邮递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布首次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2年06月07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布首次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请供应商代表按时出席仪式。

七、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7.3立项单位:通化工务段

技术咨询人:李万雷

联系电话:159*****095

7.4项目经理:于经理

电话:138*****681 024-********

邮箱:*********@qq.com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7.5谈判文件工本费、谈判保证金提交汇款信息、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092********

7.6谈判文件售卖发票索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024-********、024-********、024-********、024-********

注:发票(工本费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等媒介上发布。

2022年5月27日

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计量单位

工作量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

备注

1

A01

梅河口地区挖掘机

型号220

台班(次)

120

2000

3

临时租车,梅河口地区使用(通化工务段管内沈吉线、四梅线、团杉线、宇辉线使用)

2

A02

通化地区挖掘机

型号220

台班(次)

120

2000

3

临时租车,通化地区使用(通化工务段管内梅集线、通灌线使用)

3

A03

白山地区挖掘机

型号220

台班(次)

120

2000

3

临时租车,白山地区使用(通化工务段管内鸭大线、浑白线、宇松线使用)

4

A04

通化地区随车起重机

载重16吨

台班(次)

120

1500

3

临时租车,通化地区使用(通化工务段管内梅集线、通灌线、梅集线使用)

注:1.详细采购内容请见谈判文件;

2.本表格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通化工务段管内(梅河口、通化、白山地区)

交货条件及状态:每次汽车临时租赁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员的驾驶证、操作人员的特种车操作证,完成租赁服务任务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车辆保险、过路过桥费、燃油费、维修保养费、驾驶员及操作员人员工资保险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种车租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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