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耕地轮作试点项目(水稻种子)采购公告

新晃县耕地轮作试点项目(水稻种子)采购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正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新晃新晃县耕地轮作试点项目(水稻种子)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新晃新晃县耕地轮作试点项目(水稻种子)

3、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2022)008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合同金额大写:伍拾玖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总价)


湖南正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水稻种子

1kg/1包或500g/1包


6540Kg



******.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 2022年4月6日履行期限:5天

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方式:

四、付款方式


凭采购合同、货物验收单发票100%支付。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t)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年4月6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4 月6 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乙 方:湖南正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泽炼

法定代表人:赵清

委托代理人:吴贻军

委托代理人:贺秋兰

电 话:*******

电 话:186*****255

传 真:

传 真:

地 址:新晃侗族自治县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长沙人民路支行


帐 号:180*****040******


DD000E;EE000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耕地轮作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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