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安全认证网关采购项目
民政部安全认证网关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4-10-21 07:16:50 | |||||
项目名称: | 民政部安全认证网关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1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民政部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民政部 | 开始日期: | 2014-10-21 07:16:50 | |||
联系人: | 李老师 | 截止日期: | 2014-10-24 07:16:50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北京市北河沿大街147号 | |||
联系邮件: | lilunhong@mca.gov.cn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 供货商必须是中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2、为保证产品售后服务和稳定性,要求提供上海格尔厂商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作为附件上传)。3、 供应商必须供配置与需求具体描述一致的货物,中标后不得以市场无货为由更改配置、品牌和型号(详见竞价技术指标)。4. 中标商应能在中标后3日内完成采购方所采购设备的供货。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安全网关 | 格尔 | SAG3200V | 台 | 2 | 原厂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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