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下属物业垃圾处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下属物业垃圾处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下属物业垃圾处理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施工 □货物 √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采用□竞争性谈判(磋商) □竞价√询比采购方式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下属物业垃圾处理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ZCCG-XB-2022-17
1.3采购人: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最高限价:2,600,450.00元(人民币贰佰陆拾万零肆佰伍拾元整),其中第一标段限价:1,089,050元;第二标段限价:458,150元;第三标段限价:473,000元;第四标段限价:580,250 元。
1.7采购项目概况: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其下属物业(包括物业分公司、广州水博苑分公司的物业)的垃圾处理服务。主要处理服务包括采购人下属物业分公司管辖的污水厂、泵站、格栅的垃圾和砂砾(污砂)的处理、厂区生活和绿化垃圾的处理,水博苑园区生活垃圾和绿化垃圾的处理,以上垃圾处理包含了做好物业现场垃圾清理、保障采购人下属物业的环境卫生及垃圾最终合法处置等工作。采购人处理频率详见垃圾清运预算表,具体实施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8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划分四个标段,为采购人提供垃圾清运服务。标段一:净水公司猎德、大观分公司(含水务资产公司水博苑分公司)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标段二:净水公司大坦沙分公司(含水质中心)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标段三:净水公司京溪、石井、竹料分公司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标段四:大沙地分公司垃圾处理服务项目。
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响应,并按标段分别办理登记和递交响应文件(响应的每一标段均须提交响应文件,1份正本和1份副本),可兼投兼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其下属物业(包括物业分公司、广州水博苑分公司的物业)的垃圾处理服务。主要处理服务包括采购人下属物业分公司管辖的污水厂、泵站、格栅的垃圾和砂砾(污砂)的处理、厂区生活和绿化垃圾的处理,水博苑园区生活垃圾和绿化垃圾的处理,以上垃圾处理包含了做好物业现场垃圾清理、保障采购人下属物业的环境卫生及垃圾最终合法处置等工作。采购人处理频率详见垃圾清运预算表,具体实施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2项目工期:□计划工期 □交货期 √服务期为 一年
2.3地点:□建设地点 □交货地点 √服务地点位于 广州
2.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R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见采购需求书
2.5其他:R安全目标如下: 符合采购人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
1.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许可广州陆域地区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跨界转移的供应商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建城[2017]108号)相关要求提供政府职能部门准许供应商跨界转移的证明文件或上述许可证中依法增加或变更服务许可范围,可依法依规收集、运输转移该标段属地范围内生活垃圾的,可视同符合本款资格要求;
2.有效期内的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C级或以上)。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 资格条件。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2020年1月1日以来,为企业提供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的。以合同签订日为准。)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5)其他要求: /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被纳入本项目采购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相关所属企业)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1)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2)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2年5月26日14:00至2022年6月2日14:00,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
√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报名,经采购人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下载采购文件。
□在 (详细地址) 领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接受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指派专人送至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供水燃气大厦5楼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接受快递方式)。
6.其他
6.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均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为准。
R6.2供应商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参加响应活动的,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jhtml">http://cg.gemas.com.cn/czlc/*****.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活动前请确认CA有效期。)
6.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 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经营管理部 ,电话: (020)********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供水燃气大厦5楼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投诉受理部门: 纪检职能部门 ,电话: (020) ******** 。
8. 被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企业名单
本项目采购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其属下子公司)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企业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被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期限 |
1 |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8日至2023年5月17日 |
2 |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8日至2023年5月17日 |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供水燃气大厦5楼 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 |
邮 编:****** | |
联系人:李小姐 | |
电 话:020-******** |
广州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 5月 25日
标签: 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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