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940,000.00
最高限价(元):7,940,0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需求:
1、服务内容:对辽中区垃圾填埋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进行处理,现渗滤液存量大约***** m3,服务期内处理设备不得撤离辽中区,委托处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项目范围内全部工作。
2、供应商需在中标公示后10天内签订合同,并设备到场安装调试合格同时实现产水。
3、处理工艺:采取“超滤、纳滤、膜渗透+生化”工艺;
4、技术要求:渗滤液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2008中表2(见下页)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场水污染排放质量浓度限值;
5、处理规模要求:对渗滤液原水进行处理,渗滤液处理的总产水量为*****吨,每月产水量≥ 3000 吨;
6、本次渗滤液处理项目包含运输服务,运送至指定污水处理厂,运距约15 公里;
7、渗滤液水质检测由中标人委托,检测机构需经招标人确认同意;
8、中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出水水质检测,如检测结果不合格,中标人应立即检修整改,整改时间不得超过2日。
9、中标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计量设备的检验检定工作;中标人应保证设备及配件、药品药剂及其他消耗材料的采购、保管、储备工作,确保能够稳定运行、安全生产、达标排放;在整个服务期限内中标人负责履约相关的安全、卫生、环保等工作。
10、中标人负责配套安装进水、出水计量设备,计量设备需提供经有资质的计量检定认证机构出具的计量标准器具检定证书(检定报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1、质量保证:实施过程中投标人承担安全和环保责任,保证渗滤液处理全过程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
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三、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潘家堡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四、付款方式:每出水量达到1万吨,验收合格后,按照单价及实际出水量进行结算。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6月0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 28 号市民服务中心)5 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间为自开标时间开始后的30分钟,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辽中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辽中区建设局4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邮箱地址: shzbdl2022@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