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1、3号线一期电客车委外架修监理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1、3号线一期电客车委外架修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A型电客车,列车最高运营速度80公里/小时,1号线一期电客车是由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生产,3号线一期首开段电客车是由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生产,2017年6月正式投入试运营,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8号)规定,架修间隔为不超过5年或80万车公里。截至2022年6月电客车运行满5年,预计首列电客车将于2022年6月开始架修,每年架修车辆的数量以车辆实际运用状态为参考,从而保证车辆运行年限与里程满足运营要求。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电客车架修(试修)整体委外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其中1号线一期2列车,3号线一期2列车。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服务期限
自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电客车委外架修监理项目合同生效日起,至所有车辆质保期结束为止,具体工期满足招标人要求。
2.6质量要求
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轨道交通电客车架修或大修咨询服务或轨道交通车辆项目咨询(含监造服务)或车辆监造服务等类似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5-26 09:00 至 2022-06-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6-17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彭鹏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贾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