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洋楼招商引企招商及宣传服务招标公告
小洋楼招商引企招商及宣传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小洋楼招商引企招商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15-224*****003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小洋楼招商引企招商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224*****0031 项目名称:天津市小洋楼招商引企招商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万元 最高限价:5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至2022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以下优惠政策不同时享受)(1)投标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参与本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需提供《财库[2011]20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供应商应对自行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行承担法律责任;(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以截屏方式留存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由查询人员在截屏纸质文件上标注查询时间并签字或盖章,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 1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 A、 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6日到2022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 方式:发售(售后不退)。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街马场道 211 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赛超、王宇婳、华鑫 电 话:022-******** 采购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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