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息中心IT设备运行维护采购项目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息中心IT设备运行维护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4-10-21 09:17:43 | |||||
项目名称: |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息中心IT设备运行维护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1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息中心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息中心 | 开始日期: | 2014-10-21 09:17:43 | |||
联系人: | 陈民森 | 截止日期: | 2014-10-28 09:17:43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312号 | |||
联系邮件: | cminsen@sina.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二)投标人必须为福州地区供应商或在福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外地供应商,维保支持队伍人员应常驻福州。投标人需提供在福州或在福州有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文件。(三)投标人应具有Sun认证工程师、Oracle认证工程师(OCP)、Cisco认证工程师(CCIE)等。(四)投标人竞价时必需提供以上三项资质文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年检)、税务登记证等,并随附件上传。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452.zip&type=attachment">****************452.zip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IT设备运行维护 | 台 | 1 | 不需要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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