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坞村塘北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十八坞村塘北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公告
东阳市湖溪镇十八坞村塘北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湖溪污水招[2014]014号
建设项目:东阳市湖溪镇十八坞村塘北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现状有农户约为75户,道路破除及修复面积约1078㎡,道路面层为混凝土面层。管道采用DN225~300PVC双壁波纹管及DN110~160UPVC管,塑料检查井60座,玻璃钢化粪池39座。
工程地点:湖溪镇十八坞村塘北自然村;
质量要求: 合格 ;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截污工程施工总承包,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预算书为准;
预算价为388706元;
2、投标人主要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三级项目经理资质)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
3、报名:由投标人委派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到金华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东阳市人民北路126-128号)。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3日17 时,联系人:黄正跃 徐燕 联系电话:****-********
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途径:由投标委托代理人到金华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东阳市人民北路126-128号)报名;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收取工本费200元,在投标人报名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
6、本工程的投标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4年10月24日9 时30分。
7、中标人必须于评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公示时间以网上公示时间为准)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于中标人原因引起逾期不能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由综合得分排在其后的投标人接替。
招 标 人:东阳市湖溪镇人民政府 东阳市湖溪镇十八坞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俞勤增 联系电话:137*****166
招标代理单位:金华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黄正跃 联系电话:****-********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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