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展示厅及案件研讨室维护项目(项目编号:SHGP-2022-C153)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展示厅及案件研讨室维护项目(项目编号:SHGP-2022-C153)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展示厅及案件研讨室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SHGP-2022-C15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展示厅及案件研讨室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GP-2022-C153
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展示厅及案件研讨室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613万元
最高限价:65.061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65.061365.0613装修工程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展示厅及案件研讨室维护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磋商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一)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6日 2022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
方式: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现场报名: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318号
联系方式:022-********-1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宁
电 话:022-********-0/611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展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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