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林市城东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2022年海林市城东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2022年海林市城东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发布时间:2022-05-26 16:2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022年海林市城东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工程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0301G22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海发改审【2022】25号文件、 海发改审【2022】26号文件、 海发改审【2022】28号文件、 海发改审【2022】29号文件、 海发改审【2022】30号文件、 海发改审【2022】31号文件、 海发改审【2022】33号文件、海发改审【2022】37号文件、海发改审【2022】38号文件、 海发改审【2022】40号文件、 海发改审【2022】41号文件、 海发改审【2022】42号文件、 海发改审【2022】43号文件、 海发改审【2022】45号文件 批复,项目业主为海林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海林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海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2年海林市城东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工程建设地点:一标段:规划局家属区、客运站楼、城建家属区、新胜小区、政府家属楼、林业局小区(西)、物资家属楼、畜牧家属区、交通家属区、林业局小区(东)、银河小区、移民办小区。二标段:教委楼、一中家属楼、西苑小区、万米楼、农行楼(1、2号)、经委汽配楼、水务局楼、公安局小区、蔬菜村小区、外贸局家属楼、拆迁办家属楼、工商局小区(东)。

2.3建设规模

一标段:规划局家属区、客运站楼、城建家属区、新胜小区改造面积*****㎡;政府家属楼、林业局小区(西)、物资家属楼改造面积*****㎡;畜牧家属区、交通家属区、林业局小区(东)改造面积*****㎡;银河小区、移民办小区改造面积*****㎡。

二标段:教委楼、一中家属楼、西苑小区、万米楼改造面积*****㎡;农行楼(1、2号)、经委汽配楼、水务局楼改造面积*****㎡;公安局小区、蔬菜村小区、外贸局家属楼、拆迁办家属楼、工商局小区(东)改造面积*****㎡。

主体包含:供水管线、给水配套设施、楼梯间粉刷、更换单元门、平改坡、屋面修缮、平台防水、外墙保温、垃圾道封堵、不锈钢栏杆、更换水落管等;配套包含:楼外供水管线及供水配套设施、楼外排水管线及排水配套设施、楼外供热管线及供热配套设施、物业房维修、新建物业房、大门、庭院硬化、围栏、车棚、围墙、植草砖路面、庭院绿化、人行道板、物业房、路灯、充电桩、智能监控、高压电缆线路、低压电缆路及供电配套设施、通信设施等。

2.4计划工期: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1月1日,总工期12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总投资3743.76万元,工程费用3386.14万元,工程设计费52.91万元 ,基本预备费304.71万元。(其中楼本体工程费用1285.36万元,工程设计费21.21万元,基本预备费116.78万元;小区配套工程费用2100.78万元,工程设计费31.7万元,基本预备费187.93万元)。二标段:总投资4083.63万元,工程费用3700.94万元,工程设计费53.14万元 ,基本预备费329.55万元。(其中楼本体工程费用1471.34万元,工程设计费21.18万元,基本预备费131.4万元;小区配套工程费用2229.6万元,工程设计费31.96万元,基本预备费198.15万元)。

2.8工程性质:改建

2.9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后期维保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及办理、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报建审核等相关手续。

(2)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程施工: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编制竣工图。

(4)工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 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实施项目验收,依法依规按程序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2.10工程保修责任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

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3.投标人(即工程总承包单位,下同)资格要求

3.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均可报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其中:①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近三年(2019年5月~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所投标段工程费用的住宅小区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相应注册证书。近三年(2019年5月~投标截止时间)负责过至少一项合同额的不低于所投标段设计费的住宅小区建筑工程设计(或勘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时间以设计(或勘察)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或勘察)负责人。

③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年(20195月~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至少一项建安费不低于所投标段工程费用的住宅小区建筑工程相关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监理合同,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总监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还需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连续3

个月(20222月~20224月)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企业成立日期不足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连续3个月(2022年2月~2022年4月)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企业成立日期不足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连续3个月(2022年2月~2022年4月)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企业成立日期不足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4)施工项目班子其他人员要求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投标人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以上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5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专业工程师4人及以上,其中包括:

电气工程师1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结构工程师1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建筑工程师1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暖通、给排水工程师1人:具有暖通或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投标人提供社保证明的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或其社保与本企业不符,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4.1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投标人信用良好,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业绩要求:

(1)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施工单位)近年(20195月~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建安费不低于所投标段工程费用的住宅小区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承担施工任务)业绩至少一项。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设计单位)近年(20195月~投标截止时间)承担合同额不低于所投标段设计费的住宅小区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承担设计任务)业绩至少一项。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8财务要求:

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17时00分至 2022年6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2年6月22日 09 时 00 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2年6月23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海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453-*******

招标人:海林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林市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45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451号

联系人:宋健

联系电话:0453-*******

2022年5月26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东片区老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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