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临时配电安装(二次)

华安县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临时配电安装(二次)

华安县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临时配电安装(二次)投标邀请书

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朗银建设有限公司、武夷山顺鑫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临时配电安装(二次)(项目名称)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殡葬所,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华安县殡葬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华丰镇草坂村福里;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临时配电安装(二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次招标电压等级为20kV,未超过110kV,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担“110 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次招标电压等级为20kV,属于小型项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贰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可承担中小型规模“电压10~35kv变配电站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为******.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或不低于三级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③根据闽建【2016】5号文及其它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④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27日 08:00:00至2022年5月31日 17:00:00至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491号荣成四季商业广场3栋415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费自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6月7日 15:30: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银行保函形式、担保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6月7日 15:30:00前,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2年5月31日 17:00:00前使用本单位邮箱发送至fujianhuizhong@126.com或书面递交至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491号荣成四季商业广场3栋415室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default.aspx)。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殡葬所

地址:华安县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8*****111,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491号荣成四季商业广场3栋415室

邮编:******

电子邮箱:fujianhuizhong@126.com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小林


公告基本信息

招标公告:华安县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临时配电安装(二次)

发布时间:2022-05-27 08:25:58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2-05-27 08: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2022-05-31 17: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27日 08:00:00至 2022年5月31日 17:00:00至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491号荣成四季商业广场3栋415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 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费自付。

开标时间:2022-06-07 15:30:00

文件售价:200

元元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6月7日 15:30:00前,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递交投标文件;

发布媒体: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公告源URL:http://www.fjbid.gov.cn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