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供血相关支出(核酸试剂))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采供血相关支出(核酸试剂)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采供血相关支出(核酸试剂)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8,000.00
最高限价(元):1,008,000
采购需求:
一、按国家要求,对无偿献血者血液采用核酸检测方法筛查HBV-DNA、HCV-RNA、HIV-RNA项目。所用试剂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采购的试剂供方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医疗器械、药品经营生产、许可等相关资质。
三、试剂应具有的技术参数:
1、适用于血站临床供血标本乙型肝炎病毒(HBV)DNA、丙型肝炎病毒(HCV)RNA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RNA的核酸筛查检测。并完全匹配血站现有实验室环境条件及Hamilton Starlet核酸检测系统。
2、须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注册批准。
3、检测技术原理:采用实时荧光聚合酶链反应(PCR)技术。
4、核酸提取方式:核酸提取过程中,通过底部吸磁完成核酸纯化,避免磁珠脱离反应容器直接与空气接触造成核酸降解和气溶胶污染,提高核酸提取效率。
5、检测灵敏度:HBV DNA不大于5IU/ml,HCV RNA不大于50 IU/ml,HIV-1 RNA不大于50 IU/ml(以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说明书为准)。
6. 检测模式: HBV-DNA、HCV-RNA、HIV-1RNA三联检测。
7. 样本要求:血清及EDTA抗凝的血浆,单检样本使用量每人份不低于360微升。
8、病毒基因型覆盖范围:HBV病毒检测包含A、B、C、D、E、F、G、H;HCV病毒检测包含1、2、3、4、5、6;HIV病毒检测包含HIV-1(M、N、O)
9、提供内参和外质控品,有内质控系统监控提取、扩增、检测整个过程,以防止技术性的假阴性;配套试剂带有阴、阳性对照和内对照,有效监控试验全程的有效性。
10、扩增方式:可实现单检、混检、不同项目同时检等多种检测模式.采用单管检测单项工作模式(非单管三项),扩增体系内无过多的引物探针干扰,降低检测结果的假阴性和假阳性率,有效避免项目间跳项风险;
11.所投试剂至少5年参加并通过国家卫生部临检中心核酸血筛室间质评,并提供由卫生部临检中心正式颁发合格证书。
12、所投试剂在国内采供血机构或血液制品企业总检测人份数超过1000万人份;(提供用户方出具的检出证明文件,科研、临床、试用、 捐赠不计入内)。
13、在采供血机构实现HBV、HCV、HIV窗口期样本的检出,要求不少于500例。(由产品使用单位提供相应检出证明,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科研、临床、试用不计入内)。
四、采购数量:*****人份,采购年度十二个月内分批次交付,交付地点:本溪市中心血站,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31号
五、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有关方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相关规定执行并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格式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市中心血站依法组织实施。
六、售后服务网络应提供24*7全天候售后网络支持或电话技术支持。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十二月内,按采购方需求分批次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注册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招标内容。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6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6月0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间内须递交以下资料:
1、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注: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注册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招标内容。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
3、以上原件需携带一式二份复印件(订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到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4、本项目资格后审,以上资格文件只作为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资料,资格审查有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是否合格。
5、因本次为第三次公告,之前递交过纸质报名材料的投标单位可以不用在重复交纸质报名材料,网上操作正常。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中心血站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3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本钢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猛 、赵新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