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上半年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上半年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上半年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南路835号院内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Y(CG)2022-009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上半年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上半年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酶标机、洗板仪、酶标机、相差显微镜、解剖镜成像系统的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设备技术参数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上半年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纯水仪、马弗炉的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设备技术参数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上半年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三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电磁辐射分析仪、紫外照度计、高流量校准器、中流量校准器、低流量校准器的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设备技术参数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上半年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标项四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便携式鼠疫现场检测箱的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设备技术参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按甲方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标项2、3、4: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四)标项一需具有酶标仪及洗板机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标项2、3:(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4:(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四)标项四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为经营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经营厂家需获得生产厂家的产品授权);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6日至2022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南路835号院内二楼
方式:200元/标项;线下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南路835号院内二楼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6日 11:00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南路835号院内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标项一、四所需资质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鲜红公章,原件备查,资料不全不予购买。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碱泉一街380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宏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南路835号院内二楼
联系方式:151*****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俊丽
电 话:151*****313
标签: 实验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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