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16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16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黔府办发〔2022〕1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精神,高质量推动我省“十四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突出科学精神引领、坚持协同推进、深化供给侧改革、扩大开放合作,按照“党的领导、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社会协同、开放合作”的建设模式,牢牢把握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出台实施的重大机遇,坚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扎实推进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大力实施科普重点工程,不断筑牢高质量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基础,切实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为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科学素质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2%,“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或建设所需的组织保障、机制保障、条件保障等更加完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各地区、各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状况明显改善,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二、扎实推进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贵州精神,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切实提升全省干部群众科学素质,重点推进五项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育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团省委、省科协)

1.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育人全链条。坚持立德树人,高度重视科学精神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激励青少年树立远大的科学梦想和科学志向,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团省委、省科协、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省社科院,各市〔州〕人民政府)

2.加强各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加强幼儿科学启蒙教育,通过亲近自然、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学习探索方式,保护幼儿好奇心。引导基础教育阶段教学方式变革,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激发学生求知欲和想象力。中小学校应结合实际举办科技节(月)、科学营、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科普讲座等校园科技教育活动,引导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办好我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探索开发科学素质与专业教育融合课程,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团省委、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3.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建立科学、多元发现和培育机制,对有科学志向和创新潜质的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大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学生学科竞赛、机器人大赛、科普作品创作大赛、青少年3D打印创意设计大赛、青少年人工智能大赛等活动,培育一大批具备创新潜质和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团省委、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4.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创造条件支持中小学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青少年宫、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等科普场所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鼓励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生理卫生、自我保护、识毒防毒等安全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推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同育人。(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贵州科学院、省农科院、省气象局、省林业局、省地震局、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5.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推动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学院等省内高校开设科学教育本科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壮大科学教师、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加大科学教师线上培训力度,深入开展“送培到基层”活动,每年培训1000名科技辅导员。(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提高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1.加强农村科普宣传。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移风易俗等,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传播文明生活科学理念。(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播电视局、省气象局、省林业局、省地震局、省农科院、省科协、省文联,各市〔州〕人民政府)

2.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依托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和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农民夜校、贵州省信息进村入户综合服务平台、贵州省青年乡村振兴夜校、国家林草科技大讲堂等平台,实施农民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等级认定、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科普惠农兴村、科技致富“二传手”、“乡村振兴·领头雁计划”“多彩贵州·创在乡土”等项目,组织农民积极参加技能大赛、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等,开展农民教育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高素质农民5万人以上。围绕“黔货出山、网货下乡”需要,结合我省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农产品销售,开展农村电商培训。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锦绣计划”,促进农村妇女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局、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3.提升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能力。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扩大科技小院等院(校)地共建基地覆盖面,推动农民增收致富、农业提质增效、农村加快发展。鼓励科技特派员、基层农技专家等科技人员深入乡村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依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开展基层农技人员集中脱产培训,做好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农技人员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支持农民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引导社会科普资源向易地扶贫搬迁小区、脱贫地区倾斜,提升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责任单位: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贵州科学院、省农科院、省气象局、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4.加强农村科普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深入开展科普文明实践活动。完善科普示范引领体系,深入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科普示范乡镇(街道)、科普示范村(社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等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科普服务网络和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组织省内外科技专家、基层“三长”、农村致富带头人等乡土科技人才开展科技志愿服务。(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宗委、省大数据局、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更好服务产业发展。(牵头单位: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开展职业精神教育。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和大国(贵州)工匠、最美职工、五一巾帼奖、青年文明号等选树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责任单位: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省社科院、团省委、省妇联,各市〔州〕人民政府)

2.实施“技能贵州行动”。在职业教育、职前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推进“学习型班组(科室)”建设。围绕家庭服务业、养老服务业及其他社会服务业发展需求,大力开展家政、护工、养老、物流、快递等培训,提升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开展创新方法大赛、“安全生产月”“安康杯”、青年职业技能竞赛等劳动和技能竞赛,建设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发现、培养高技能人才。组织开展“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创新活动,激发职工创新创造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各市〔州〕人民政府)

3.夯实产业工人科学素质基础。培育并壮大企业科协组织,鼓励企业积极培养和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发挥学会、协会、研究会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充分发挥“科创中国”贵阳试点平台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教育厅、省广播电视局、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科协)

1.开展智慧助老。关注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的需求和困难,依托老年大学(学校)、社区科普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发挥科技志愿者作用,普及智能手机等智能设备应用,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伪科学、预防诈骗、适应智慧城市和数字社区生活的能力。(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2.提升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水平。广泛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环境与健康、垃圾分类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养老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要加强健康科普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生态环境厅、省民政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3.实施“老智助黔行”。调动老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支持老年协会、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组建老科技工作者专家团队和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充分发挥老专家在科技服务、科学普及、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省科协、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增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

1.提高科学决策和科学履职能力。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认真落实“一二三四”总体思路,立足新发展阶段,切实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持续提高科学履职水平。(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社科院,各市〔州〕人民政府)

2.加大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依托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和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举办业务知识专题讲座和网络培训,广泛开展面向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工作。(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贵州科学院、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3.在人员录(聘)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任(初聘)培训中开设公民科学素质课程。(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大力实施科普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扬优势、补短板,加强科学素质基础建设,重点实施五项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科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鼓励科技工作者结合科研加强科普。推动在相关科技奖项评定中列入科普工作指标。制定我省科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标准,组织开展科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推动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将科普工作纳入科技人才培养指标任务和科技创新基地考核工作中,定期组织科技人才开展科普讲座或技术指导。开展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成果科普服务评价,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2.聚集科技资源服务公众科普。支持和指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科学共同体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逐步建立贵州特色科普资源库、知识库。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拓展科技基础设施、大科学装置科普功能,推动科技产业园、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基地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贵州科学院、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3.强化科技工作者科普责任。开展“万名专家大宣讲”活动,组织万名专家开展讲座、咨询、培训等科普活动不少于3万次。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科技工作者要主动、及时、准确发声。(责任单位:省科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贵州科学院、省农科院,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协)

1.支持科普创作。支持围绕科技前沿、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等题材开展科普创作,编撰“贵州科普丛书”,从科普角度展示贵州科技成果。大力开发动漫、短视频、游戏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提供即时、泛在、精准的科普信息。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物。(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2.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推进图书、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公众号、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加强与城市公交、地铁等合作,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促进媒体与科学共同体的沟通合作,增强科学传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3.加强智慧科普建设。推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元宇宙等技术深度融合,强化需求感知、用户分层、情景应用理念,推动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将“科普中国·贵州版”平台打造成全省科普信息资源的集散中心,实现与“科普中国”无缝高效衔接。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科协、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广播电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科协)

1.加强统筹规划。制定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范和标准,建立健全分级评价制度。完善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和法规。推行科技馆登记注册制度和年报制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2.建设现代科技馆体系。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打造贵州科普场馆联盟,建立“科普沙龙”等研讨交流共建机制,构建服务我省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加强实体科技馆建设,加快推进贵州科技馆新馆及市县级科技馆建设,力争实现市(州)科技馆全覆盖。依托“中国天眼”等大科学装置和航空航天企业建设天文、航空等主题科技馆。推进数字科技馆建设,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实现流动科技馆第二轮巡展县域全覆盖。建成贵州科史馆,增强科技自信,弘扬科学精神。(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3.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积极参与国家级行业科普基地创建工作,持续深化省、市、县三级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鼓励和支持各部门各行业建立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重点支持科技产业园等创新基地和其他相应创新平台申报科普基地,建成国家级科普基地30个、省级科普基地150个,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引导和促进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机场、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开发利用“三线”建设、老军工等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开展贵州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打造贵州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展示科技界优秀典型、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激发全民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体育局、省气象局、省林业局、省地震局、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科协)

1.建立应急科普协同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应急科普部门协同机制,建成平战结合应急科普体系。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组建应急科普专家委员会。重点围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领域,充实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资源,有效开展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气象局、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2.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建立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青年之家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技志愿服务体系。动员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科学共同体和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3.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18个,推进新时代基层科普工作模式转型升级。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社区图书馆等平台拓展科普服务功能。探索建立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禁毒宣传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4.壮大专职科普队伍。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设立科普专业职称体系。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建立高校科普人才培养联盟,加大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力度。(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科学素质国际交流合作工程。(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科协,贵阳市人民政府)

1.加强与国际、港澳台地区科技人文交流。围绕提升科学素质、促进可持续发展,办好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加强与世界优秀科技团体、企业的交流合作。利用贵港澳台教育交流暨缔结姊妹学校行动计划、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等平台,拓展我省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渠道,提升合作层次。(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省大数据局、省外事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2.推进“海智归黔行”。用好“黔归人才服务云”平台,创建贵州“海归人才库”,吸引海外人才回黔创业兴业,鼓励海归人才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的科技交流合作互动,争取更多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大课题落地贵州,丰富国际合作内容。(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科技厅、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3.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托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平台,抓住绿色发展转型和升级的战略机遇,传播生态文明和人类可持续发展理念,开展生态文明领域科学素质建设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增进文明互鉴,推动价值认同,提升开放交流水平,参与全球治理。(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外事办、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省、市、县三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措施,推进本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实施方案有关任务纳入部门相关计划和考核。发挥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明确专人负责沟通联络工作,会同各有关方面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责任单位: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强化考核评估。完善科普法律法规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修)订科普条例,完善科普工作评估制度,制定新时代公民科学素质标准,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科学素质建设能力监测评估。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督促检查。根据省有关规定,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将科普人才列入各级各类人才奖励和资助计划。(责任单位: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根据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需要,按规定安排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保障纲要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纲要实施任务,统筹考虑和落实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大力倡导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加强工作调度。推动和指导各地制定“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针对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努力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实。2026年,对“十四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和全面总结。(责任单位: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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