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2022年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招标公告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2022年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招标公告
(编号:诸广和2022-05-2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诸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2022年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2022年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预算为不超过25.0万元。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或通过浙江省《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环境检测机构。通过认证/认可的项目中必须包含招标公告附件中的全部检测项目【《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的相应分析方法可通用】。
4、2021年度受过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绍兴市生态环境局通报,在本年度禁止从事环境检测业务的环境检测机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5、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及下属单位2021年度环境监测项目中连续2次或累计3次未能按采购人要求开展检测(含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2022年6月6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b.zhuji.gov.cn/)公告代发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证明复印件或通过浙江省《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3、2021年未受过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绍兴市生态环境局通报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承诺未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及下属单位2021年度环境监测项目中连续2次或累计3次未能按采购人要求开展检测(含质量不符合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要求提供原件的均装订在技术文件正本内)。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22年6月16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诸暨本地投标人等继续采用现场递交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其他地区投标人允许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采用EMS或顺丰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采用邮寄的方式的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邮寄地址:诸暨市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邮件接收人:徐招红;联系电话:178*****756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6月16日9:3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开标室。
十一、其他说明:
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菲柯; 联系电话:0575-********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招红; 联系电话:138*****431
传真:0575-********
代理机构单位办公地址: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
诸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标签: 环境监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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