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开发PPP(一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开发PPP(一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

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开发PPP项目(一标)(第二次)

备案登记号

天建招备[2014]087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招标人

天台县东部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丁军叶

电话

136*****198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文彪

电话

139*****101

招标项目

概况

项目规模

项目规划开发用地面积约120公顷,土石方总方量约1000万方,建安费用约50000万元(其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资总额约20000万元 ,土石方工程投资总额约30000万元)

标段划分情况

一个

合作范围

参与园区招商引资、物业管理,负责区块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含项目投融资、土石方、给排水、市政及公共配套等工程的施工、施工期管理及质量保修期保修责任)

建设地点

天台县坦头镇、三合镇范围内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

(1)投资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0000万元及以上);

(2)施工企业: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及以上);

(3)如果不以联合体名义投标,必须同时具备(1)、(2)条件;

(4)如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资商。

项目负责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报名所需资料

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交易证(可以办理临时交易证);企业相关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副经理)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安全副经理须附任命文件);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名)“三类人员”C类证书(A、B、C三类人员不得相互兼职)。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还需提供投资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联合体协议书。

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用“便章”载明用于本工程)各一份;省外企业须提供证书查询网址及能够查实的具体详细步骤;

特别提示:不少于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证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银行授信在有效期内)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连续五个工作日的银行存款证明(银行存款证明额度不少于人民币20000万元)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21日至2014年10月27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3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法、地址

现场报名、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窗口(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区一楼东侧)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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