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妇幼保健院母婴安全保障建设项目二次装修EPC公告

张家川县妇幼保健院母婴安全保障建设项目二次装修EPC公告

张家川县妇幼保健院母婴安全保障建设项目二次装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川县妇幼保健院母婴安全保障建设项目二次装修EPC(项目名称)已由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张卫健发〔2022〕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等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项目已取得_初步设计批复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计、施工、设备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拟对新建张家川县妇幼保健院母婴安全保障建设项目进行内部装饰装修,总装饰装修面积约 7185.05 平方米

2.1.1建设地点: 张家川县西城片区复兴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总装饰装修面积7185.05 平方米,其中:母婴安全保障楼6062.99㎡,消供中心、洗衣房及门房建筑515.10㎡,发热门诊及PCR实验室572.00㎡,医疗垃圾暂存点34.96㎡。

2.1.3投资估算或初步设计概算: 投资概算约2070万元,其中设备费690万元((含消供中心、洗衣房设备配套装修))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471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2 07 15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3 07 01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3 10 29

2.1.5 其他: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装修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从本项目的测量、施工、竣工验收,以及验收合格后包括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全过程。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施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设备:生产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认证证书;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销商授权委托书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申请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3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

3.4其他:(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 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附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申请人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申请人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2)拟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拟任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4)拟任的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拟任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合格证书;

(6)拟任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材料员等均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5 本次招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单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为此, 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4. 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六章。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05月26日 17 时 00 分至 2022 年05月31日17 时 00分(北京时间)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者,请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投标人可访问“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tianshui.gov.cn)点击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也可通过登录天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在线免费获取。

(2)招标文件获取结束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施工单位)均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申请人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在资格预审前 3 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并装入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3)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注册或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投标人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下“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缴款子账号,缴款账号应以收到短信或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情况中显示的为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6月08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为根据《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天市建(2020)21 号文件精神,由开标现场递交改为网上提交,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适用指南》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tianshui.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人民东路7号

地址: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旁

邮编: 741500

邮编:******

联 系 人:米万学

联 系 人:张莉红

电话: 0938-*******

电话:189*****79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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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监督部门

天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2052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母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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