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召开《灵川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会的公告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召开《灵川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会的公告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召开《灵川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会的公告

2022-05-16 15:45:00 来源: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拟对《灵川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会时间

2022年6月13日下午15:00。

三、听证会地点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9楼会议室(灵川县银渠路与驿南路交叉口自然资源局办公楼9楼会议室)。

四、听证内容

《灵川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五、听证人员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一)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的人员,或是与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或法人,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

(二)参与听证会的代表须具备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表达的能力,了解灵川县矿产资源规划有关情况。

六、报名办法

凡符合听证条件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意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表,携带身份证或单位证明,于2022年6月10日前以书面申请形式报到灵川县自然资源局507室,联系方式:唐清华,183*****665,地址:灵川县银渠路与驿南路交叉口自然资源局。

七、听证须知

(一)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参加人应当按规定出席听证会,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二)听证参加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灵川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相关书面意见或建议应当说明依据和理由,并在听证会上提交。

(三)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四)全体参加会议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手机关机或调静音,以保证会场的正常秩序。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五)若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变动,另行通知。

听证会报名表.doc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3日

微信图片_20200325153011.jp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矿产资源 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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