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村普洪路改造工程(K2+900——K3+820)路段招标公告
普安村普洪路改造工程(K2+900——K3+820)路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普安村普洪路改造工程(K2+900——K3+820)路段,该工程已经永川区交通局、财政局立项建设。资金来源为永川区政府“以奖代补”资金和成功人士杨遵永先生捐资及普安村“一事一议”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永川区临江镇普安村民委员会,业主为永川区临江镇普安村民委员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选址在永川区临江镇普安村,建设等级为四级改性沥青AC—16C路面,建设范围为从普安村洪岩沟至吴氏纸厂止(K2+900——K3+820),全场约920m,建设标准为路基宽5.5m,路面宽4.5m,浆砌片石水沟,总投资75万元;计划工期为60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该工程项目必须具备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的资质。
2.2、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全额垫支修建能力。
2.3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建造师。
3、招标注意事项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请于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24月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持相关证件到临江镇小型资源交易平台或临江镇普安村委会报名,并缴纳报名费500元。报名时请持以下证件:
3.1.1法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1.2 投标人在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投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等不良记录。
3.1.3 投标人未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阻工、阻路等不良信誉记录。
3.2 本项目实行全额垫资修建,工程按进度拨付自筹资金部分,全部竣工经上级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部工程款。
3.2.1 投标人须在投标前交投标保证金伍万元,合同签订时交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中标人进场路基完工后铺水稳层之前退付履约保证金。
3.3 本项目招标:投标人达到三人(含三人)以上,进行投标确定中标人;若投标人在三人以下,进行邀标或议标,确定中标人。
联系单位:临江镇小型资源交易平台
永川区临江镇普安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刘 勇 联系电话:181*****080
薛祖平 联系电话:137*****326
临江镇小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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