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强戒所所史陈列室布置项目招标公告

第三强戒所所史陈列室布置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第三强戒所所史陈列室布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类似布展项目的经历和经验,有良好的运作记录,并且现在仍有运作良好的能力;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第三强戒所所史陈列室布置项目

2、项目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F********

3、预算编号:00-14-1927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为第三强戒所所史陈列室提供布展服务,具体内容包括陈列室介绍展板搭建、展台多媒体设备采购安装等。

5、交付地址:上海市庆丰路1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4-10-2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10-3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定于2014年10月21日至2014年10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招标代理单位报名并购买文件。
购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谈判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自行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

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

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4-10-31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4-10-31 9:3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三楼会议室

2、谈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三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谈判会议。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其他事项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网上招投标系统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当面递交。
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网址:www.zfcg.sh.gov.cn。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
递交响应文件(网上及纸质)时间:2014年10月31日上午9:30(以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第三劳动教养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庆丰路1号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
邮编:
201701 邮编: 200122
联系人: 霍文 联系人: 顾晓祯
电话: 136*****202 电话: *********229
传真: ******** 传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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