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成人函授本、专科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成人函授本、专科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成人函授本、专科学费标准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促进我校成人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等文件精神,在综合考虑办学成本、办学条件、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以及学校发展需求等因素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成人函授本、专科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反馈意见的途径和方式
1、联系电话:0313-*******
2.电子邮件:jixujiaoyuxueyuan@hebiace.edu.cn
3.邮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朝阳西大街13号,邮编:******,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收)
二、征求反馈意见时间:2022年5月27日—2022年6月12日
附件: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成人函授本、专科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2年5月27日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成人函授本、专科学费标准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我校现行成人函授本、专科学费标准执行的是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8〕42号)的规定,即每生每年900元,由于近年来物价水平不断提升,极大地增加了办学成本,现行收费标准已无法维持成人学历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严重影响我校成人学历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在综合考虑办学成本、办学条件、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以及学校发展需求等因素,结合学校实际,现拟对我校成人函授本、专科学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依据
1.《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
2.《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
二、调整后的学费标准
在坚持教育公益属性和非营利原则基础上,按照成本补偿原则,拟将我校成人函授本、专科学费标准调整至1800/年·生。
三、执行时间和范围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调整后的成人函授本、专科学费标准自2023年及以后年度入学学生开始执行,原已在校就读的成人函授本、专科学生的学费按原标准执行。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2年5月27日
标签: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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