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资产评估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DDJJ-2022-451223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资产评估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DDJJ-2022-451223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2-******

(三)预算金额:13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计量单位
1人员要求:3人以上
服务开始时间:2022年6月份
对我市辖区内1个街道(台城街道)、16个镇(大江镇、水步镇、四九镇、都斛镇、赤溪镇、冲蒌镇、斗山镇、广海镇、川岛镇、端芬镇、海宴镇、汶村镇、三合镇、北陡镇、深井镇、白沙镇)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的数据进行维护及更新,存量房包括全部国有用地上的住宅楼(含交易过户的宅基地房屋)、商铺、写字楼、杂物房、车库车位库房、酒店,具体需求如下:(一)存量房基准价格的调整:原则上在委托期内评估价格每半年更新一次,同时提供运行情况报告(不少于3000字),按要求及时提出价格调整建议,协助软件公司做好存量房交易评估价格调整工作;(二)新增存量房的数据采集:主动收集新登记的存量房,对委托期内台山市辖区内可取的确权资料新建楼盘进行勘察分析评估及新增到系统数据中;(三)遗漏或数据明显不符的存量房数据补充:遗漏或数据明显不符等的存量房数据,接收相关资料后,台城街道办范围内的,三小时内按评估系统要求完成数据(包括文字、照片等信息)采集反馈;其他镇街的,在一个工作日内按评估系统要求完成数据(包括文字、照片等信息)采集反馈;(四)纳税人对评估价格有争议时,评估方应重新实地核查评估价格,并在回复的函件中列明有争议存量房经重新核实后每平方米的评估价格,并提供重新确定该存量房评估价格的有效依据;(五)评估方采取的评估方式应为以点采集,住宅以幢为单位、各楼幢出具一个基准价,并相应提供符合软件公司要求的文字、数据和照片资料;(六)保密要求:评估方应对存量房系统的数据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1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2-05-27 16:59:28 ~ 2022-06-02 00: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2-06-02 09:00~16:00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2家,随机抽取的有2家。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陈文玉 *******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

2022年05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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