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食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食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食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食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7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ZB-*******

项目名称: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食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招标标的

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年限

最低投资装修改造金额

投标保证金

1

1-1

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食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5+2年

*******.00

*****.00

合同履行期限: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年限:5+2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③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④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③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④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须承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所经营或管理的食堂未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单,若有虚假之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③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协助招标人办理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
3.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投标无效。
3.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5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格,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7日 至2022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XZB178@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7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7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屏支行

账号:1300 3101 0400 *****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1170 1010 0100 0032 0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工程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8号、69号        

联系方式:苏老师,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联系方式:肖榕、刘滢,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榕、刘滢

电 话:  0591-********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7日

标签: 委托经营 食堂餐饮 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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