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2023年秋选取农副产品配送供应商招标公告

2022年秋-2023年秋选取农副产品配送供应商招标公告


泸州江之阳配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各类生鲜批发配送;预包装食品、干杂粮油销售(含冷冻冷藏食品);城市配送;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等。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拟通过公开的方式,面向社会诚招各类农副产品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响应。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期限

(一)配送产品种类及配送方式:产品种类: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粮油、调味品干杂、副食、冻货、面食糕点,以上种类中由我司自主采买的除外。配送方式:在合作期内,供应商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农副产品配送到我司指定地点,并经我司运营品控部、仓储部验收合格后收货。

(二)公告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 7月 31日。

二、参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达到业主要求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无重大涉诉案件、医疗纠纷案件、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等重大责任事故”。

7.未因违反泸州江之阳配送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必须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否则参选无效。

(二)根据本项目提出的其他要求

1.畜禽肉类相关要求

(1)冷鲜畜禽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 2707-2016(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其中:鲜片猪肉(不包括种猪、晩阉猪来源的片猪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 GB/T 9959.1-2019(或最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国家有定点屠宰、检验检疫要求的品种,应来自于定点屠宰厂出品、有国家规定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随每批次供货时按批次提供)。畜肉品须色泽鲜亮,不得提供病死猪牛羊肉,不得提供潴水、注水、含催长激素和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肉类,不得提供含槽头、有异味、变质腐烂的肉,除特别要求外,不得提供猪牛头、猪牛内脏、猪牛脚、尾巴。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保持新鲜,不得提供病死禽肉,不得提供有异味、注水、腐烂变质、含催长激素、冻肉等违法违规禽肉,禽肉脖子中的淋巴结、心肺、毛须剔干净,特别要求的如不含头脚、屁股、内脏等,须按要求提供。

(2)为保证食材安全可靠,畜禽类供应商需提供与生猪屠宰场所、家禽屠宰场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生猪屠宰场所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家禽屠宰场所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相关从业人员须提供健康证明。

(3)具有冷链配送车辆的供应商优先。

2.冻货类相关要求

(1)冻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 2707-2016(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包装箱不得有破损,包装上必须贴有 SC 标志编码,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食品安全可追溯。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2)提供当地防疫部门核发的新冠防疫证明。

(3)提供每批次配送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内部质检报告、合格证书、品质认证等检验检疫证明。

(4)有固定经营场所和经过当地工商行政部门监管合格的冷冻冷藏库。

(5)具有冷链配送车辆的供应商优先。

3.粮油等预装类相关要求

(1)成品粮(大米、小麦粉或面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 2715-2016(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其中:大米的质量指标根据客户要求进行配送,小麦粉(面粉)的质量指标原则上不低于 GB/T 1355-1986(或最新标准)的特制二等指标的技术要求。

(2)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植物油,食用油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 2716-2018(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其中:成品莱籽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 GB/T 1536-2004(或最新标准)的三级压榨成品菜籽油的技术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2-2017、GB2761-2017 规定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严禁配送使用循环包装容器(周转桶)盛装的食用油。

4.蛋类相关要求

鲜蛋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 2749-2015(或最新标准)的规定,感官指标不低于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的二级指标要求,应保证新鲜;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 检测)验讫标识。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每次称重后应扣除内外包装重量。

5.水产类相关要求

水产品的淡水鱼类、海水藻类、海鲜类的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 GB 2733-2015(或最新标准)、GB *****-2016(或最新标准)的规定。

6.蔬果类相关要求

(1)蔬菜水果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 GB*****.8-2016(或最新标准)的规定,确保蔬菜水果新鲜。

(2)提供每批次水果蔬菜的农残检测合格报告。

7.干调类相关要求

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


有该物品独有的气 味、无异味。有效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数之上,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具有相关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 SC 标志编码。

8.副食类相关要求

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 味、无异味。有效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数之上,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具有相关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 SC 标记。

9、面食、糕点类相关要求

糕点、面包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7099-2015(或最新标准)的规定,产品新鲜、色泽正常,在质保期内,干净无异味,无霉变、无生虫及其他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主要食品原料在质保期内,并能提供其质检报告。面食(发酵类)必须是当天的产品,无异味;面条(块)的食品安全生产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 LS/T3212-2021 的规定,产品新鲜、色泽正常,干净无异味,无霉变,无生虫等现象,提供主要原材料的质检报告。

10、百货类相关要求

包装完好无破损,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日期,产品标准编号,生产许可、检验合格证明,规格型号等印刷标志应清晰美观,无脱色;有效期必须在质保期内,具体根据客户需求指定。

11.资质、资格要求

(一)畜禽肉类供应商根据第二条第(二)款第 1 项畜禽肉类相关要求进行提供。

(二)其余供应商除按第二条第(二)款满足分类要求,还


应满足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应提供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商提供自有的上述证书、非生产厂商应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初级农产品的供应商原则上可不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具备有效的认证资质及《检验报告》;相关从业人员须提供健康证明。

12.应急预案要求

须具有《食品配送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三、报价方式及供应商确定方式

符合上述参选条件和参选要求的供应商,经过资格审查可以签约入围。泸州江之阳配送有限公司将根据配送产品的不同种类,结合市场行情变化,生鲜类原则上每周组织供应商报价,干调粮油类原则上每个月组织供应商报价,其他的适时进行报价,以上报价中我司自主采买的产品除外。

供应商报价含原材料成本、配送成本、税费和合理利润等。签约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报价通知后,由各供应商按要求自主报价;在一个报价采购周期内,我司将根据产品种类需求量大小、供应商供货能力,同一类别择优确定 1 家或多家供应商。供应商的确定根据不同产品种类,以报价为主,综合产品品质、送货及时性、票证完整性、准确性、服务质量及售后应急处理、报价连续性等因素而确定。具体供应商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可在报名或签约时咨询。

四、保证金缴纳及扣除方式


1.成功签约供应商,应根据不同配送产品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如下:

类别

履约保证金

备注

米、面、油

2-10 万元

面食、糕点

0.1-1 万元

副食类

0.1-1 万元

干杂、调料

0.5-5 万元

蔬菜类

0.5-3 万元

水果类

0.5-1 万元

猪肉

2-10 万元

肉类

牛肉

1-2 万元

禽肉

1-2 万元

蛋类

0.5-1 万元

水产类(含海鲜)

0.5-1 万元

百货类

0.1-1 万元

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如下:

2.1 供应商中途申请退出,在收到退出申请且供应商履行完配送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2 违反公司供应商管理规定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在扣除相应违约金、终止配送协议后,剩余保证金在 15 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2.3 本公告有效期截止后并履行完配送合同后,无息退还。

3.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形:

3.1 履约过程中,若采购人发现市场价格低于供应商报价,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调整价格,若供应商拒绝调整,采购人有


权解除合同,并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10%,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采购费、人工费、运费等。

3.2 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如果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给公司造成了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我公司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3.3 接到采购人报价通知后,供应商串通报价、弄虚作假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4.因供应商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履约保证金被扣除不足应缴额度 50%时,供应商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及时补缴,否则失去后续报价资格,直至保证金补缴后恢复报价资格。

五、定点零星采购说明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同意:针对个别单品采购量较少或距离较远的客户急需零星补货的情况,采购人可与定点零星采购供应商签署临时采购协议,由定点零星供应商在协议期内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有关产品,不属于采购人违约。

六、公告发布方式

本公告于即日起在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xytzjt.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进行公布。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有效期内(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 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江南新区 8 区林海中路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联系人及电话:甘先生158*****975

陈女士 182*****717


(五)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食品配送、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3.根据本项目提出的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4.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以上材料盖鲜章并整理成册。本项目免费报名,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附件:报名文件格式

2022年秋-2023 年秋选取农副产品配送供应商公告5.27.rar

泸州江之阳配送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副产品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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